我们人民法官是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己任的,不管分内分外,都要尽心竭力地维护群众的利益。法官凡心友的事迹感人至深,就因为他在这一点儿上不含糊。《人民法院报》6月7日报道了凡心友为16位退休老人追索退休金的感人事迹,让笔者想到了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的争论。
拿当事人主义来衡量,凡心友接待这16位老人的时候完全可以把这块“烫手的山芋”给推出去。这些人曾经到劳动仲裁部门去求助,但由于证据不足而无功而返。在证据没有增多的情况下,向法官凡心友求助。如果死抠谁主张谁举证的教条,这些老人尽管可怜,法官也只能表示爱莫能助。法官凡心友却以满腔的热忱,克服各种困难,终于找到了相关证明,依法支持了16位老人的合法请求。
当事人主义是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可以调动当事人举证的积极性,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但是,从我国国情来看,当事人特别是农民当事人的应诉能力都还普遍不高,有些证据受当事人的能力所限一时提供不出来,因而当事人主义还需要职权主义来作补充。凡心友的事迹启示我们:人民法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切不可在求助群众面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更不能冷冰冰地用证据不足来打发走他们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