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许可证上明明写着拆迁“二纬路以北”,时隔一年多后,天津市南开区建委却改口说拆迁“二纬路以南”,并强行让139户居民、400多人实施拆迁。作为一级政府行政部门,通过一纸“笔误”公告,更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种做法引起了拆迁户的强烈不满。(6月7日新华网)
拆迁许可证是打印文件,“南”“北”两字无论采用拼音输入法还是字型输入法,都很难出现误操作;按照有关规定,颁发拆迁许可证要经过市、区两级拆迁办审查批准,而且规定“现场查勘拆迁范围与提供的资料应当一致”,有这样严格的程序,又怎么能让人相信一年多后更改的确是一年多前的“笔误”?南开区建委用“笔误”掩饰其另有所图,实在是智商太低,连撒谎都破绽百出。
谎言令人难以置信,这是不言而喻,然而如此拙劣的谎言,南开区建委都敢撒,却更发人深省。居民们一针见血指出,开发商恐怕是看中了该地段迅速增加的商业价值,搞定了南开区建委,才会发生了如此“笔误”,以强迫居民给开发商“腾地方”。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姚兵前些日子讲到一些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的违规失范时,有个形象的批评:“开发商领导,市长决策,规划局执行”。开发商是如何“领导”的呢?在“经营城市”中,开发商看上哪块风水宝地,政府官员就帮着拆迁那个地段。为了帮开发商促销,政府就加大拆迁力度“造市”,发布虚假信息“托市”。姚兵所抨击的现象,在南开区这场拆迁风波中又影影绰绰地露了出来。
正如有关专家所说,这样一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拆迁许可证,居然出现“几乎不可能出现的失误”,说明了某些部门对群众利益的漠视。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这话早已随处可闻。但是在这场拆迁风波中,民众看到的却是政府法治精神的缺失。这个现象也再次警示我们,行政权力是最动态的、最容易被滥用的一项国家权力。如何制约和规范行政权力,促使政府依法行政,南开区建委的“笔误”拆迁又给我们敲了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