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徐福宁的“三不见”

时间:2020-05-27 23:4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旭
  徐福宁是原浙江湖州市委书记,他利用担任中共宁波市委副书记、宁波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湖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57万多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据北方网6月25日报道)

  几乎每一个贪官在落马之后,才能对自己的罪过有所忏悔,徐福宁也不例外。他在一份反思笔记中写道:自己犯罪的原因,是“见事不见人、见人不见己、见己不见拙”。一是“见事不见人”:即忽视了人的责任,也即自己忽视作为一个党员对党组织应负的政治责任、一个家长对家庭应负的角色责任、一个领导干部对社会应负的形象责任;二是“见人不见己”:这几年我给别人上廉政教育课也不少,要求是给别人提的,课是讲给别人听的,教训是让别人汲取的,都是“枪口对外”;三是“见己不见拙”:我看到的自己是一个充满光环的自己,而对自己的缺点、弱点、毛病很少或从没有认真思考过。

  我们仔细回味徐福宁在狱中的这段自省,他所总结出的“三不见”,的确击中了他以前工作中的某些要害之处。为什么他在受贿之前就没有考虑过那么多,直到沦落为阶下囚的时候,才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反思到了呢?这不但对于他,对于所有有着腐败现象的贪官们来说,都是一个沉痛的教训啊!

  曾子说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也就是说,人到生命尽头时,反省自己的一生,回归生命的本质,所以也能说出善良的话来。此时,一切的争斗和算计,荣耀及耻辱都已成为过去,现世渐渐退隐而恍若彼岸,与自己渺然无缘。一种痛惜,一种对于生命的亲切留恋油然而生。作为贪官们,尽管他们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坐上几年牢房之后,照样能够获得自由,但是,他们的政治生命绝对是完蛋了。当年那个在政治舞台上频频亮相、叱咤风云的市委书记将绝对不会是他。在这个时候,痛定思痛,才会发现自己在任期内的诸多缺点,愧疚如果能早日改正的话,或许不会今日的下场。这也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良心发现”呢?果真是,那确实发现得太晚了点。

  这样的教训,对于身陷牢狱的贪官们来说,已经悔之晚矣!但是,对于有着腐败迹象的官员们,对于把握不住自己容易被金钱及美色诱惑的官员们来说,落马了的贪官们的前车之辙,足以成为他们的后车之鉴。虽然徐福宁这一迟到的忏悔已经改变不了他的人生轨迹,但却值得其他的领导干部们深思。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一个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很多。如何做到道德底线不能越、原则立场不能丧、贪欲之念不可起、侥幸心理切莫有,法律意识不可无,权力运用当谨慎却很不易。重要的是要弃非份之想,思贪欲之害,自重、自省、自警、自爱。

  好些官员也和徐福宁一样,经常给他人作廉政报告,讲腐败的危害。问题就在于“松口对外”,只要求他人廉政,自己却一直在搞腐败。其结果和徐福宁殊途同归,成了贪官行列里的难兄难弟。徐福宁的教训再次警告所有的贪官们,权力的运行需要规范、公开、透明、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与拒绝监督的权力,结局都将是毁灭性的。官员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民所用;权力同时也是一种责任、一种约束,而非个人肆意挥洒的特权。因而,每个领导干部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从小节做起,从细事抓起,防微杜渐,防止权力的妖魔化。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特别是群众监督,使权力运行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只有珍惜今天,才能把握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