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法治为帆好远航

时间:2020-05-27 22:2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旭阳
  驻足于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文明史的长河,我们倍感骄傲与自豪,我们祖先所创造的法律文化像一颗耀眼的明珠在世界法制历史的长河中熠熠闪光。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不应忘记:

  自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朝开始,中国早期的刑罚制度、监狱制度就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并于西周达到早期法制的鼎盛。

  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鼎”,开成文法之先河。

  公元前221年,秦皇扫六合,一统华夏,尚法治,使人民成为步调一致的守法者。

  公元654年,唐高宗颁《唐律疏议》,继承德主刑辅与礼律结合之传统,扬中华法系之远播,树中华法系于世界法制史之一帜。

  公元1919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行,标志着中国告别了封建君主专制的传统,成为新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促人民之觉醒,增国民平等自由之观念。

  公元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行,扬眉吐气的中国人真正有了成为主人翁的法律依据。

  公元1999年,依法治国方略的入宪,标志着中国真正开始走上了法治的建设的宏图大道。

  公元2006年,中共中央政法委发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指示,为我们徘徊的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从《法经》到《唐律疏议》,从《宋刑统》到《大清律例》,几多沧桑,几多欣慰,我们的祖先勾画出中华法系的绚烂色彩;从商鞅携法入秦行商鞅变法到西汉刑制改革刑罚文明时代的到来,从《开皇律》封建五刑的确立到清末司法改革失败、中华法系的没落瓦解,几多徘徊,几多无奈;从人治到法治,从专政到民主,一辈辈的先哲们,前仆后继,无怨无悔。鲁迅先生说过:“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以身效法的人……他们是中国的脊梁。”朋友们,这些为了中国法治建设鞠躬尽瘁的人,不正是中国的脊梁吗?

  尼采曾经把信仰视为人类生存的条件之一,而弗洛姆则直截了当的问:没有信仰,人能生活吗?”他的答案是“人与其说有信仰,不如说在信仰中生活。”对于法治而言,法治信仰乃其不可或缺的精神条件。然而,法治信仰是什么?我想用一种充满激情与理性的口吻来表达,法治信仰就是社会主体在法治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皈依感,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主体对法律全身心的理性化了的法的激情和激情化了的法的理性。无法治信仰,能有法治社会吗?回答是斩钉截铁的否定。诚如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J·伯尔曼在《法与宗教》中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她的感情,她的直觉和献身,以及她的信仰。”正是这样的信仰,她才教会了我们“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著,他才给了我们“置之死地而后生”式的气概。

  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属于物质层面的制度建设和技术层面的“硬件”系统的完备周详固然重要,但作为其基础以支撑整个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的意识与观念的建立,乃是最为关键的。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的提出,必将为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带来新的活力。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认为:“教育乃民主和法治的关键”。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键在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思想理论体系,突出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和基本特征,贯穿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强调了党的领导这一基本原则,与科学发展观一脉相承。牢固树立并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将使人民法院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充分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必将深刻的改变人民法院队伍的精神面貌和思想作风,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注入新的活力!

  作为一名身在基层的人民法官,我接触到的是平凡的人民群众,或者他们没有什么高深的文化,没有什么深邃的个人修养,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或者发自他们的一句话,会噎得我半晌说不出话来,但他们同样有着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有的群众,或者并不明白法律的真正规定,他们对法律的了解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于人民法官对他所涉纠纷的处理。我是农民的孩子,有过贫困的生活经历,所以我了解农民兄弟心中朴实的期盼;我是人民法官中的一员,见过太多的人生磨难,所以我懂得深处困境的弱者的心愿。曾经因为审判桌前一次次苦口婆心的调解而感到厌烦,曾经因为崎岖山路上的奔波送达而感到劳累,但每每看到行将离异的夫妻又言归于好,风烛残年的老者拿到如救命稻草的赡养费费,因交通事故而家破人亡的弱者拿到满意的赔偿时,我也在时时刻刻的审视着自己的人生,或者失去了太多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或者减少了许多休息的时间,但我想这才是我——一名人民法官工作的真谛。

  自古以来,鞠躬尽瘁者有如诸葛孔明,精忠报国者有如岳飞,嫉恶如仇者有如鲁迅,勤政为民者有如任长霞,在新时期的法治建设的征途上,同样涌现出了大量“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典范,宋鱼水、金桂兰……自古以来,凡成为大英雄者,大抵都是能在个人与国家利益相冲突之时,勇敢做出牺牲之人,我想宋鱼水、金桂兰……他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忠实践行者,他们就是英雄,改革的时代英雄辈出,与英雄同伍,我倍感骄傲与自豪。

  党心是旗,民心是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一定要把党的召唤时刻记在心头;作为一名手握司法重权的人民法官,我将以人民的满意与否作为我公正裁判的起点,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不辜负人民赋予我的神圣职责!公正是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是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曲直分明,清风拂袖身自正;淡泊名利,正气在胸威自生。我一定要常怀为民之心,常思腐败之害,在法治大潮中洗尽铅华,为共和国的法治建设事业倾一生之所有!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坚信,以法治为帆,踏改革之浪,定能济建和谐社会之沧海。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莫道前途险与阻,法治为帆好远航!

  作者来自: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