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侯马市4名交警在对一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刑警进行检查时,竟遭到刑警队多名警员持枪围殴,结果4名交警全部被打伤,其中一人重伤。此事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侯马市公安局已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楚天都市报7月12日:《山西违章刑警持枪暴打纠章交警 专案组已展开调查》)
刑警打交警,虽说只是一场发生在执法者之间的偶然冲突,但却让人看到其中隐含的某种必然因素。其偶然性在于双方都清楚对方的身份是警察。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互不买账,更不会挥拳相向的。如果当时违章驾车的刑警对前来纠违的交警态度稍好一点,这档“自家人打自家人”的丑事原本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其必然性则在于,现在,不少警察不能正确看待手中掌握的权力,总喜欢把自己当个人物,认为只要打着“执法”的旗号,就老子天下第一,谁也管不着,就可以横冲直撞,为所欲为。所以,从这个层面分析,刑警打交警是特权思想恶性膨胀所必然产生的后果。几名刑警尚且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围殴纠违交警,那么在其他场合面对平民百姓,他们又该是怎样一副凶神恶煞的嘴脸呢?
刑警打交警,暴露出部分执法人员的粗暴与霸道。而之所以如此,关键在于一些地方由于治警不严,不受约束的执法权力使一些人产生了一种几近病态的暴力倾向。这是一种公权与人性的双重异化。眼下,不少执法者以权自恃,平时习惯于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吃香的喝辣的。一旦碰上他们认为不顺心的事情,便会觉得很没面子而暴跳如雷,进而想尽办法恫吓、报复对方,以维护自己的所谓尊严与权威。在这种背景下,刑警打交警,不过是这种可怕的暴力倾向在特定环境中的一种的延伸而已。
所以我以为,刑警打交警,看似十分偶然,其实是一种必然。惟有从根源上找到“暴力执法”的发生机制,才有可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逐步树立人民警察良好的整体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