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中心相关研究显示,目前我国地方债至少有10000亿元的规模。地方债务对我国经济影响几何?有关报告把它表述为:“威胁我国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全的头号因素”。专家形容数额巨大、项目繁多的地方债是一片“地雷区”,到了必须清理整顿的阶段。(7月11日中国证券报)
这些年来,有些地方盲目追求所谓的“跨越式发展”,不切实际地上项目,没有资金就借债,一届班子卸任之时,往往就是债台高筑之日,有的甚至还留下一个烂摊子。按照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通过中央财政国债转贷、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借款等形式形成直接债务,还有的对企业经营给予担保,形成或有债务。
因为政府举债行为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没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不能及时跟踪反馈债务情况,随着政府债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债务风险逐步显现。多而乱的地方债务不仅制约了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逐渐成为国家财政经济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当务之急是建立政府债务预警制度。
所谓预警制度,就是把政府地方负债纳入上级政府及人大的监督范围,由人大对地方政府负债投资建设计划实行项目论证、评估、审批;建立债务预警指标体系,对政府的财政状况进行评估、预警。政府主要领导人作为责任人要签订政府债务责任状,如果因盲目举债造成浪费、损失,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了这样的刚性约束,给政府举债套上笼头,有利于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仅可以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而且对一些地方急功近利,大搞形象工程而寅吃卯粮也是釜底抽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