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院工作 构建和谐社会

时间:2020-05-27 22:0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许波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精神,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笔者认为,该通知对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思想,全面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笔者认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应当高度重视健全完善方便群众诉讼的各种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司法为民各项新措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特别是对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应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保护当事人辩护权、陈述权等其他诉讼权利得以实现,尽最大努力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同时还应当认真做好裁判后的息诉工作,尽量做到案结事了。

笔者认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还应当强措施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制度系统化、科学化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规范化体系,切实把法院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的机关性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坚持服从党的领导。这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顺利求得发展的根本保证。笔者认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必须坚持向党委报告法院贯彻上级决定、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执法活动、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以及法院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等重要工作,确保党委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只有从接受监督的形式、内容及程序的完善上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联系,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审判活动,才能不断改进和完善外部执法环境,只有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协调联系,真正树立依法、负责、诚信、尊重的工作作风,才能赢得社会各界对法院全面建设和发展的信赖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