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书释义“腐败”一词:道德败坏,行为堕落;制度、机构、措施的混乱和黑暗,谓之腐败。由于腐败总是见不得阳光的,所以腐败又往往是躲在人背后,在阴暗的角落里干的事儿。时至今日,或许由于“腐败”的内涵缩小,许多在笔者看来是货真价实的腐败,似乎已经不在腐败之列。否则,某些实实在在的腐败现象,怎么就敢于公行不讳呢。
不信?有例为证,信手拈来。
山西晋城一位副部长大人(可惜媒体没有点出这位大人的尊姓大名)母亲过世,这位“孝子”一声令下,立马抽调数十名小学生抬花圈、端冥品,造声势,帮这位副部长为他的母亲送葬(《京华时报》消息)。难道这不算腐败?笔者以为,这是公然炫耀权力的腐败。
河南省开封肿瘤医院,因为市节水办要进行水平衡测试,为了套取更多的计划用水指标,竟然在三天时间内把医院内所有水龙头“开足马力”放水,日夜不歇(6月29日《河南商报》)。难道这是鸡毛蒜皮,算不得腐败?笔者以为,这是公然糟蹋人民血汗的腐败。
山东菏泽地区公开卖高考分数,生意兴隆,“买卖分数的队伍排出去400多米”,“冒名顶替就能上大学”。中介人透出秘密,他们是依托当地高中“毕业班班主任或者校领导,以保证生源的稳定”,同时“和一些高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保证送出的学生(顶替者)不会出问题”(7月1日《现代快报》)。难道这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不能算做腐败?笔者以为,这是教育内部的腐败。又是当地政府公然不作为的行政腐败。
湖南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大肆受贿,同时广集美色,仅有头有脸的“二奶”就同时包养了九个,“在朋友眼皮底下拥吻爱抚自己的‘爱妃’”(10期<民主与法制>)。难道这属于生活小节,算不得腐败?笔者以为,这是色鬼流氓式的公然腐败。
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私存(小金库)等等,似乎都已经不属腐败之列,都已经是“支流”的问题了,因而具有了相当的“普及性”,人们见之也似乎变得麻木,不以为怪了。
我们对大案要案反映出来的腐败,抓得很紧。对于上述这类腐败问题就相对显得无力。其实,这类公然的腐败危害更大。
首先,那些大案要案的腐败,常常与百姓有距离,百姓不见其人,听听而已。而这类“支流”腐败问题,都发生在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身同体验,就更加痛恨。不仅对百姓的危害极大,更极大伤害了政府形象。大家所见所闻所经历的“支流”腐败现象,不能不对民心工程的建设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其次,算算经济账也会很吓人的。大案要案,一个案件里能挖出成千上亿的数额,但能捞到成千上亿钞票的毕竟是少数,而面广量大的具有“普及型”的腐败,其基数却是惊人的。因而,累计金额就绝不会在大腐败之下。
第三,公然腐败对道德建设伤害之大是难以估算的。“政平而民安”(荀子语)。过去中国人向来讲“以吏为师”,还有“上有好者,下必甚焉”规律性结论。一些官员公然不把百姓放在眼里的放肆,必然会使公民道德滑坡。许多道德现象的不堪,不能不与为吏者的许多“公然”相关。道德建设需要长期的熏陶养成,对社会道德的伤害,更是一种对国家民族的内伤。
大腐败固然要狠刹,那些渐渐不以为然的公然的小腐小败,会像一个人由于不知不觉的环境污染,大概一时也不会伤筋损命,倘积以时日,慢性渗透,会“病入膏肓”。下狠心早期防治,早期治疗,早期根除,当为上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