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河南焦作市首届“农民工节”拉开帷幕。本届“农民工节”前后,当地工会、劳动、建委、公安等部门将分别推出就业培训、文艺演出、政策法律咨询、免费医疗、集体婚礼、“十佳农民工”带薪免费旅游等一系列活动。(见7月19日工人日报:《河南焦作将举办首届“农民工节”》)
近年,虽说各地节会多如牛毛,但主办“农民工节”倒是头一回听说。乍看此节预告的活动内容,可谓面面俱到,丰富多彩。可仔细一推敲,这才发现其中好看不中用的花架子居多。
譬如,过节的时间安排问题。据悉,焦作市现有15万名农民工,遍布建筑、煤炭、餐饮、旅游服务等行业。既然是自己的节日,农民工理当抽空欢度一下才行。可是,由于劳动法没有可供参照的放假条款,哪家企业会让农民工丢下手中的活计,去过什么“农民工节”呢?即使有谁想在工作之余参加职业培训,可在那些加班加点已被视为“正常”的企业,恐怕连这个小小的愿望也是难以实现的。
又譬如,观看文艺演出问题。在一些地方,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已经贫乏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想必焦作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农民工节”期间,组织几场大型文艺演出,兴许可以激活一下农民工沉闷的工余文化生活。但曲终人散之后,他们还得挤在鸽子笼一样的工棚里,或怔怔地望着天花板发呆,或数十人围着一台破旧的电视机,争看“枕头加拳头”。
再譬如,政策法律咨询问题。怎样悉数索回被拖欠的工资,应该说是广大农民工最为头痛的事情。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么简单的道理还用得着所谓专家在“农民工节”上来说么?就算你告诉农民工如何通过司法途径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可事实上,这类官司一打大半年,且莫说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诉讼费,人家仅在时间、精力等方面也未必耗得起。更何况,农民工嬴了官司拿不到钱的事屡见不鲜。
总之,在我看来,“农民工节”除了人为制造尊重农民工的表面热闹之外,不太可能解决什么实际问题。既然如此,何不将为此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成本,用在为当地农民工办一、两件实事上呢?比如,筹建免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图书馆,等等。退一步说,哪怕就是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区域,修建几个宽敞点的大澡堂,为他们免去眼下穿着短裤在露天洗澡的无奈与尴尬,我看也比弄这么个花里胡哨的“农民工节”要实在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