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村民李元武,因货车刮坏县建设局局长余祖华私宅外墙的几块瓷砖,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竟被告知要支付4000元。据李元武介绍,他当时表示愿出500元,但余祖华爱人称房子造价170万元,不同意,并向县交警大队报案。余祖华委托人要求支付2000元“鉴定费”,并赔偿墙体损伤费2000元。(人民日报8月7日:《刮坏局长豪宅外墙农民竟遭天价索赔》)
村民因驾车不慎,刮坏局长私宅外墙,便遭如此天价索赔,难怪当事人表示不服。但这条消息提供的另一个细节,我看更应该引起当地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那就是局长夫人所说的“房子造价170万元”。请问,一个正科级干部每月工资有多少?充其量不过一千五、六元左右。如果局长夫人也是国家公职人员,恐怕还拿不了这么多钱。正常情况下,一个每月收入两、三千元的家庭,要建一栋造价170万元的豪宅,即便一家人不吃不喝,也得四、五十年才行。据此,人们不禁会问:不知这位局长的造宅资金是从哪里筹措的?
再说了,就算这位局长搞的是“一家两制”,丈夫从政,夫人经商。那么,同样存在值得调查落实的问题:夫人究竟做的是什么生意?所开公司的经营项目,与其当官的丈夫负责的建设行业有没有什么瓜葛?即使没有直接往来,存不存在某种间接的利益关系?比如,是否利用其夫建设局长的牌子承揽过生意?在团购方面是否享有某种心照不宣的便利?等等。只要钱的来路正当,相信局长也是乐意说清楚的——正科级“一把手”,无论怎么说,在当地也应该算个不大不小的公众人物。
总之我以为,哪怕这位局长及其夫人的屁股再干净,当地监管部门也得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毕竟,一个公务员花170万去造豪宅,太容易引发公众这样或是那样的揣度与猜测。何况,一位普通农民刮坏其私宅外墙几块瓷砖,堂堂局长竟开出数千元赔偿费,其间透出的霸气也太重了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