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的110报警电话有了一个新名字——灭罪专线。以“灭罪专线”命名110报警服务电话,这在全国还是首创。8月7日,这个新名字正式走上街头——2万余套“灭罪专线”的招贴画张贴在了大街小巷和各个社区。招贴画以简洁易懂的文字解读“灭罪专线”的宗旨,号召市民多提供罪案线索,警民联手共同扑灭犯罪。(成都晚报8月8日:《全国首创“灭罪专线”成都110正式更名》)
110是全国统一的报警电话,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成都警方为何突发奇想,将人们耳熟能详的报警电话更名为“灭罪专线”呢?据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就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等。打击和防范犯罪,就是警察的主责。“灭罪专线”的产生,标志着成都公安机关加快了警务观念的现代化进程。
那么,与“灭罪”关系不大的事儿,当地警方今后还管不管呢?比如,老人、儿童外出迷了路、邻里之间吵架动了拳头、门匙钥丢在家里忘了拿、狗狗爬到邻家遮阳棚上下不来,等等。若按照“灭罪专线”的功能,这些既与“灭罪”毫不相干,又非“紧急事故或者需要紧急救援”的当事人,恐怕再习惯性地拨打110,十之八九将被婉言拒绝,或者会被巧妙地推给其他职能部门。因为,这都不是“警察的主责”。
当地警方之所以强调110是“灭罪专线”,可能基于这么几点:一是多年来不少市民把110当成了“千手观音”,丁点大的事也大呼小叫的,弄得接线员不堪其扰,处警人员左右为难;二是绝大多数电话与“灭罪”无涉,警方可能认为有碍集中力量打击和防范犯罪;三是警力的确有限,再陷在处理鸡毛蒜皮的小事里面,很难在履行主责方面见到更明显的成效。
说实话,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110目前已经被公众认为既是报警电话,更是一条反应快速的求助热线。而事实上,各地110对求助电话发挥的综合型处置功能,大都受到当地公众的一致肯定。在这种情况下,单方面突出110的“灭罪”职能,一则相当数量的市民可能会觉得不习惯,甚至因此丧失安全感;二来不利于将一些看似与“灭罪”不相关联,而又有可能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的纠纷扑灭在萌芽状态;第三,对于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监管机制,似乎也算不上乘之策。
所以我以为,加大对110报警电话主要功能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对那些带有恶意骚扰性质的来电,则应该毫不客气地依法予以查究。但将110更名为“灭罪专线”,至少在目前条件下,我实在看不出这个“全国首创”有啥示范意义,更遑论与“加快警务观念的现代化进程”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