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小案审了19年无结果”,媒体最近报道了这起发生在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的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已向全国法院发出通报,要求各级法院以此事件为反面教材,彻查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8月2日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说:“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正。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责任。”
法官,每年要处理几十件、几百件案件,有许多法官是在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拼尽全力地工作,有许多法官是积劳成疾、有的甚至累倒在工作岗位上。为了一方平安,为了国家的繁荣富强,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许多法官是奉献了自己的青春直至生命。一个个案,对于一名法官在多年审理大量案件来说,往往是大江中的一朵浪花,一闪而过,但对于当事人来说一辈子可能就打这一场官司,也许他们一辈子都不能忘记。一个案件审了19年无结果,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难以忍受的,正因为如此,我们能否换位思考,假如我是当事人!我们又会怎么想?
法官是一项神圣的职业,也是我们做法官的光荣,我们所代表的是国家,代表的是法律。有位先哲说过:“法律是不会说话的法官,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对此,我们要有一种清醒的认识,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审理的每一件案子,都有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我们的一个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重大的损失。不仅是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而且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度,影响公民对法律的遵守。
严格自律,力求十全十美,这是对法官的要求。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杨所说:“要靠每一名法官的责任心,要靠每一名法官的严格自律,要靠每一名法官的忠诚。”这个要求应当体现在实实在在地审好每一个案件,把点点滴滴的小事也应当做到完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司法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