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权力清单,打造阳光政府

时间:2020-05-27 14:4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魏雁飞
  海口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印发海口市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和依据梳理工作,梳理成果将汇编成册下发各有关部门,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从而迈出了海口市打造“阳光政府”的关键一步。(《法制日报》8月29日)

  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政府部门,其行政执法行为的一个重要前提应该是执法部门自身的权力和职责范围清晰,各个执法部门之间的权力和职责边界明确。这样,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时才能于法有据,行政相对人对所涉行政行为亦才能明白无误。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诸方面的原因,特别是行政执法依据纷繁庞杂,相关执法部门之间职权往往夹杂混淆、交错不清,甚至一些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对自身职责亦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与该执法行为利益紧密相联的行政相对人常常会茫然无措,不知何去何从。如果任由这种状况蔓延开来,轻则不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重则可能损及政府部门在公众心中的形象。

  海口市政府以下发《关于印发海口市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契机,正式启动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和依据梳理工作,并列出 “权力清单”,正是要扭转和改变这种状况,使行政执法部门在明确各自执法依据的前提下,清楚认定各自的职权,并明确界定与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的权力界限,从而真正地实现权责明确。这样,通过避免各个执法部门多头执法或者推诿执法,就可以及时有效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更重要的是,将政府部门的执法权力进行“会计账簿”式的整理和记录,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需要政府部门提供相关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就可以及时查阅和知晓该政府执法部门在限定的期限内应当怎样依法行政,以及出现不法行为时行政相对人如何申诉和救济自己的合法权利。换言之,明确列出 “权力清单”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通过将各政府执法部门的权力明确化、公开化,在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亦使社会公众能够有效监督政府部门的执法行为,而这正是阳光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这里须指出的是,在力求政府转型的今天,以“阳光政府”和“法治政府”为代表的一系列价值目标正在成为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目标。在这种形势之下,各级各地政府都在不失时机地出台各种改革政策,采取各种措施以顺应政府转型的潮流。正如海南省政府于2005年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样,此次海口市明确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无疑是推进阳光政府建设的有力举措。我们有理由期待着各级各地政府出台更多的政府改革措施,以使人民的政府真正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