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陕西省兴平市不少司机反映说,从去年二、三月开始,当地有两辆交警测速车上街执法,但不管司机将车开得多慢,测速仪通常会“测”出超速的结果。原来,在执法车上操作仪器的并非交警,而是仪器的投资方——西安青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雇用的人员。据知情人透露,每辆执法车每天查的超速指标为50辆,而完成50个指标后,超出部分就给他们提成。(新浪网2006年8月28日 ,CCTV《第一时间》:《陕西开得再慢不管用 测速仪罚你没商量》)
这些年,警匪勾结、为非作歹的新闻时有所见,但像兴平交警这样与商家沆瀣一气,拿“高科技”来忽悠公众,牟取部门利益的尚不多见。
两辆测速车上街执法已有一年半之久,每辆车每天的“执法指标”为50辆。从报道的情况来看,超额完成任务是不成问题的。至于超过“执法指标”的罚款进账有多少,自然只有当地交警部门清楚。此外,车辆超速还得扣分,究竟有多少司机被弄得提心吊胆,为此付出了多少“公关”成本?恐怕累计起来,数字更加骇人。
其实,警商勾结在一些地方存在已久,只是没有形成一个概括性术语而已。
比如,有的市县警方打着“规范管理”的旗号,强行规定企业、单位保安的装备、制服必须到他们指定厂家订做、购买。否则,在例行的治安检查中将被“一票否决”,并因此受到经济处罚。
再比如,某些派出所以“严防偷盗”为由,要求辖区内房地产开发商购买被他们认定的某品牌防盗门。如果有谁不听“招呼”,不给面子,派出所就连住宅小区的业主迁个户口也会“研”而不究,进而弄得开发商迟迟办不了商品房产权证,被众多业主骂得狗血淋头。在这种背景下,谁还敢与警方较劲?除非你吃了豹子胆。
尤为值得指出的是,警匪勾结,执法人员基本上都是个人行为,而警商勾结,则以部门行为为主。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警商勾结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顽固性。而部门权力的利益化正是某些无良商家求之不得的。二者一拍即合,公共执法资源便被悄然置换成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或“无偿赞助”的物资。到头来,吃亏的当然只可能是平民百姓。所以我以为,彻查兴平交警测速车胡乱执法、肆意敲诈司机一事,对于如何遏制、打击警商勾结,或许具有不可低估的样本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