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刚刚召开的全国部分法院审判公开工作座谈会透露,司法公开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35项具体改革内容之一。
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司法活动经常会成为公众密切关注的热点,人们渴望了解事情的真相、司法的过程和裁判的结论,面对如此强烈的期望,司法者和司法机关的任何躲闪和回避都将招致沉重的猜疑和非议,都将严重损害公众对于司法体制的信任,从这个层面上看,司法公开是赢得司法公信的基础。
通过“一五”改革纲要的实施过程,我们对于司法公开特别是审判公开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已经有了较为清醒和深刻的认识,相关的改革举措也已经逐步推开并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之上,笔者认为,我们还应进一步扩大审判公开的对象,拓展审判公开的渠道,提高审判公开的效率。
我们不但要让当事人能够洞察诉讼的始终,还要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也能准确地了解司法的过程和结果;我们不但要运用好传统的公开渠道,还应通过互联网等新型平台传播司法机关最为权威的审判信息;对于一些热点案件的诉讼进程和结果,我们更应在第一时间迅速发布,及时公开审判的过程和裁判的依据,用完整的事实、详实的证据和充分的论证及时主导舆论,纠正误导,避免误解,赢得司法公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