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家级贫困县甘肃漳县举办了一个文化旅游节,重头戏是一场明星演唱会,邀请了蒋大为、程琳、汤朝、青春美少女组合等歌手。能和众多的歌星面对面,这对偏远的地区乡亲们来说,本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但是该县筹资却采用了向干部职工甚至学生摊派票款的办法,大家意见都很大。
2004年,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四川万源市以纪念万源保卫战胜利70周年的名义,耗资2000万元举办豪华晚会,强行摊派各单位购买门票。此事引起强烈反响,万源市委书记林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在通报中指出,这一事件暴露了有的领导干部在执政理念和作风建设上的偏差缺失,教训深刻。
没想到,就是这一教训深刻的事件,在两年之后又在国家级贫困县甘肃漳县上演。所不同的是,万源是公款追星,单位埋单,漳县则是强制追星,个人掏钱。但是,两件事却遵从了共同的内在逻辑:领导露脸,百姓埋单,明星发财。
公款追星为什么受到人们如此强烈的反感?不外乎两个方面。从活动本身看,打肿脸充胖子,被打的是百姓,领导成了胖子,浪费国家的钱,使有限的资金不能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从活动结果看,领导和明星亲切地握了手,明星钱包越来越厚实,却很难真正提高当地的知名度,更谈不上转化为经济效益。
与公款追星相比,漳县强制追星的行为更为恶劣。公款追星不管咋说,还只是间接地损害到百姓的利益,甚至可以被堂而皇之地解释为决策失当。强制追星则是直接从百姓的口袋里往外掏钱,也不管口袋是否已经见底。这就有些滥用公权力抢劫的味道了。
对于公款追星,由于有了万源事件等,可以说已经同仇敌忾,所以,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资助、赞助或者变相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不得用公款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而且,对违反规定者下了情节严重可开除的猛药。
但强制追星恰恰避开了政府资助、赞助或变相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以及用公款购买门票等认定条件。是政府追星,却不涉公款,成为公款追星的“升级版”。 对此,该怎么认定?这是向主管者提出的新问题。
不管怎么说,那些被迫掏出的钱,不能白白进了明星腰包。如何处理,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