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上两名中年男子的行为,吸引了路人的眼球,一名矮个儿男子手举一张广告,上面赫然写着“出卖妻子乳房”几个大字!一女市民气愤地告诉记者,她在中山路看到那个男人打着“出卖妻子乳房的广告后,觉得那个男人非常无耻。(9月12日 东北新闻网)
看了这则新闻,不要说女性十分难堪,既使是男性在公开场所看到这种广告也深感尴尬。那么,光天化日之下,两男子公然“出卖妻子乳房”羞煞了谁?
首先是羞煞了工地老板。据这两名男子介绍,他们并非真想卖妻子的乳房,只是想以此来吸引公众的眼球,依靠社会的力量帮助其讨回工钱。原来,他俩几个月前带领40多名同乡在抚顺市一个工地干混凝土活和砌砖活,应得工钱30.8万元,实际上却只拿到11万多,眼见天气越来越冷,工地老板却百般推拖不给钱,万般无奈之下只好采取这种特殊手段。显然,正因为工地老板缺失诚信,昧着良心赚黑心钱,才迫使民工采取这种过激行为。
其次是羞煞了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根据《劳动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法律明确赋予了劳动监察部门的维权职责。可在此案中,当事人找了很多部门,但是没能解决问题,那么,职能部门为啥就熟视无睹、麻木不仁?或责任意识差,或群众观念淡薄。民工在求助无果之下“出卖妻子乳房”,是无形中抽向职能部门不作为的一击响亮耳光。
第三是羞煞了当地政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是各级政府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一切工作的重心。那么,当民工以“出卖妻子乳房”来索要自己的血汗钱时,当地政府是否立即介入督促有关部门监督解决?显然,对此当地政府反映迟钝,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扮演了不光彩的旁观者角色。
“出卖妻子乳房”,尽管让民工感到很辛酸、很无奈、很苦楚,甚至招致别人的冷眼和讥讽,对这种过激行为也不值得推崇。然而,当民工自身维权力量处于势单力薄之时,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来指责民工的庸俗和荒唐呢?在此,我们有必要为民工兄弟高呼一声:当他们“出卖妻子乳房”时,公正的力量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