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新农村建设法官责无旁贷

时间:2020-05-27 13:0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强调要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依法调整和妥善化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全面发挥人民法院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制度保障机制。这些要求道出了法官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职责和任务。

这些年,提起“三农”问题,很多人都认为那是涉农部门的事情,与别的部门关系不能说是毫无关系,起码是关系不够密切。尤其是在人民法院的工作中,一些人以推进法官职业化为借口,片面地强调当事人主义,把过去的一些便民利民举措当作陈规陋俗来破除。甚至还有些人主张司法神秘化,远离农民群众,来维护司法的独立和圣洁。这些观点看起来很有理,但仔细琢磨起来却不符合国情,也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背道而驰。时下农民的应诉能力普遍不高,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这更要求法官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身体力行便民举措,让更多的农民受到法治的庇护和关爱。

新农村建设是全党全国的大事,服务新农村建设法官责无旁贷。法官尤其是基层法官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发扬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学习好金桂兰等先进典型的事迹,立足农村实际,密切联系农民群众,怀着对农民群众的真挚情感去做涉农审判工作,积极投身农村法治环境的营造中,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