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区常住人口330万,其中,流动人口100多万。13日,郑州市政府初拟的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在郑州暂住3-30天的要进行暂住登记,居住30天以上的,要办居住证明,办理该证明要交工本费。(9月14日《河南商报》)
何谓居住证明?其实这就是暂住证的变异品。人们无法忘记,三年前孙志刚之死以及由此展开的一场对暂住证的深入反思。让我们欣慰的是,正是孙志刚的悲惨遭遇推动了暂住证制度的改革,从而让千千万万的进城农民,过上了几年好日子。因此,面对郑州市政府拟推出的居住证明,我们不解,我们困惑。
每一个荒谬制度的推出,都有推出方自认为正确的理由。这一次,其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治安。诚然,城市的良好治安,是市民的希望,也是众多外地人口的乞盼。但是,我们不能在治安的理由下,而去任意干涉公民的自由迁徙权。而且,这种制度,有歧视民工之嫌,有造成城乡人口隔裂之疑。虽然说,居住证明是针对所有流动人口的,但事实上,我们在暂住证制度时看到,城市白领没办暂住证者被抓住查处的可能性极小,而农民工、弱势群体被查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在现实中,这一制度给人的感觉是针对农村人。由此,我们不禁想问,城里人去农村也办居住证明吗?
对于公民来说,身份证是其合法的身份证明,既有此,又何需其它证明?而且还能有什么证明比身份证更具有合法性、权威性、准确性?
我们必须看到,居住证明不是“免费午餐”。郑州市政府已经表示办理该证明要交工本费。维护城市的良好治安是政府的责任,既然是政府的责任,为何要把成本强加给暂住人口?在过去办理暂住证时,很多地方是搭车收费的,如卫生费、管理费、出入证费、计生证费、照相费、未婚证费、检查费等,总计费用有几百元之多,居住证明会不会搭车收费,也许只有发证者自己知道。郑州市流动人口100多万,集中收取的费用无疑是惊人的。因此,居住证明难免给人无尽遐想。
退一万步讲,也许办居住证明有必要,但政府能不能做到不收费?这是政府推出这一制度思路的重要判断标准。
流动人口,包括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我们不能在坐享他们奉献的同时,却推出种种不合理、带歧视性的制度给他们设置障碍,并侵犯他们的公民权利。这是我们打造服务型政府无法回避的问题。
中秋节快要到了,笔者不禁想起许美静的一首歌:《城里的月光》,“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他心房”。农民工来到城里,总有一个梦,“城里的月光”能把他们的梦照亮吗?面对居住证明,笔者不禁想问,难道“城里的月光”只把城里人的“梦照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