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立即退房,咋如此霸道?

时间:2020-05-27 08:3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从即日起,出租房房主如没与房客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将被处以房屋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外地房客如没办暂住证,需立即退房,房主需交纳月租金5倍以下罚款。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昨日消息,自今日至21日,北京警方将推出全市社区安全防范大检查,以确保国庆安全。(9月19日《新京报》)

  没办暂住证的需立即退房如此充满火药味的霸道口气,从首善之都的警察口中强势而出,让人顿生寒气。没有暂住证咋了,难道就不是中国公民?难道北京就不是全国人的北京?不要说这种霸道是对进京务工者的歧视,更是对国人的歧视,这也暴露出了北京执法者素质令人堪忧。

  围绕暂住证制度的取消和改革,公众的呼声早已此起彼伏。暂住证只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暂住证制度弊端日趋突出,并成为了制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桎梏。对此,全国许多大城市都宣布取消暂住证制度。既使是在北京,去年的“两会”期间便有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呼吁北京应取消暂住证制度。

  而此时,北京不但将这种早应尘封的暂住证制度拾掇出来,且以此来胁迫外来务工者立即退房,暂不说这种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在《如何解决地方法规与统一立法的冲突》一文中指出“暂住证制度涉嫌违法”,2005年1月15日《新京报》),单说其立即退房的理由便荒诞可笑。

  据警方透露,之所以全面清查出租房及暂住证,是为确保国庆期间的安全。看起来理由十分充足,但驱赶了没有暂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北京就安全吗?不反对说,节日期间,北京流动人口增多,无形中加大了治安管理压力和难度,公安部门加大清查和执法力度,也在情理之中。然将社会治安与无证者联系在一起,显然陷入了一种有罪推定的思维困境之中,是对公民权益的恣意践踏。

  其实,对待外来人员的态度是一面镜子,不但折射出了城市的文明程度,也反映出了城市公共政策的取向。无疑,在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社会需要的是公平对待外来人员,鼓励和支持他们主动融入到城市生活中来,培养他们对城市的认同、认知和接纳能力,而非歧视甚至是驱赶。

  国庆是全国人民的国庆,北京是全国人民的首都。因而,那种立即退房的霸道还是少用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