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含)以上职位与30万元循环授信额度,这看似无关的两个命题却被银行紧密联系在一起。日前,中国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个人信用循环贷款业务,其山东、河北等部分分行下文规定:级别相当于副处级(含)以上的人员,最高可循环信用贷款30万元;科级则可贷20万元;级别与一般公务员相当的人,则能贷10万元。(据9月19日《新闻晨报》)
说句心理话,看到这条新闻,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一个可怕的意念油然而生,觉得没有官职没有权利没有显赫地位的人生活得多么可怜。一名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尽管他的一生很守信用,犯病的食物不吃,犯法的事情不干,不借银行一分一厘,又能说明什么呢?依然脱不掉不守信用的帽子,依然被排斥在个人信用循环贷款业务的边缘。一句话,只因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而不是声名显赫的干部。倘若他是一名副处级(含)以上职位的干部,待遇显然不同。尽管这个职位上落马的官员比比皆是,恶意不还款的干部不计其数,还是没什么关系,银行相信他,依然满足他的要求。甚至中国银行山东、河北等部分分行下文规定将循环授信额度与官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确令人匪夷所思。从规定推之,普通老百姓根本没权享受这份待遇。因此笔者禁不住要问,这不是公然将人按其官职分三、六、九等吗?官职高贷款数额大,难道官愈大信用就愈高吗?
当然,也许银行会有千百般理由:副处级(含)以上的人员包括高校副教授(含)以上,医院副教授(含)以上医生、三级甲等医院主治医师,国家干部,金融、能源、邮电、通信、交通、广播电视、烟草、报业、新闻出版等部门副处级(含)以上的人员,以及国企高管、财务总监……即使级别与一般公务员相当的人,他们的家庭固定年收入均不少于50000元。如此高的家庭收入,保证还款又有什么难处?普通老百姓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巨额资产……能否及时还款谁都不敢保证。当然,职位高的人收入高,待遇丰厚是不假,但是正如有关专家指出,信用贷款的开展基础是社会信用体系,是以对个人的人格考察为基础的,而个人的人格、信誉好坏与职位大小、身处的社会行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谁又敢担保部长、局长能及时还款,而老百姓不能?既然这些职位高的人都是高收入者,银行为什么要偏爱这些人而宁愿留下嫌贫爱富的阴影呢?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张家界市2001年清理欠款时发现,党政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逾期未还的贷款就达1.2亿之多;2002年6月,湘乡市农村信用联社清算多年的死贷烂账时发现,党政机关、财税、公检法司等部门干部竟不及时还款达4435万之多;湘潭市2002年清查时情况类似,少数干部倚仗权利久拖不还的贷款共有1872笔,本息合计5431万元,拖欠最长的14年,金额最小的350元,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88人”。据《海南日报》报道:“2005年3月25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海南省3000多名公职人员长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累计达8750万之多”。干部久欠不还之款数额如此庞大,与普通老百姓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难道这能证明职位高的人就很守信用吗?难道银行将数额庞大的款贷给副处级(含)以上职位的人,就能保证及时收回贷款吗?值得深思。
因此,依笔者之见,银行将信用卡、信用贷款业务与社会上的个别行业、部门、职务级别联系起来是一种被扭曲了的简单逻辑在作怪,是一种严重的官本位错误思想在复燃。不仅是对广大低收入者的歧视,严重侵害了低收入者的自尊心,而且完全背离了银行发放贷款的本质意义。期望有关部门能够清醒地意识到,官职与信用度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及时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严格考核个人信用度,做到不嫌贫爱富,无论达官显贵,还是普通老百姓,不守信者拒之,守信者爱之,才能达到及时还款的目的,使社会更加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