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将进入大规模宣传阶段。昨日,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开始部署《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落实工作,游客密集的黄金周将成为最佳宣传时机。(10月4日新京报)
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在黄金周出台,引发热议,有媒体用了“黄金周力雕文明游客”的醒目标题。而参与公约起草的专家更是乐观地认为,今年内就能收到效果。一个公约果真有立竿显影之效?尽管我感情上希望如此,但理智却告诉我且慢盲目乐观。
说到不文明旅游行为,舆论常有一个现成的说法叫“触目惊心”。而实际上,我们却是早已“触目”而不“惊心”。之所以见怪不怪,乃是因为陋习的横行已成了一种“潜规则”,倒是谁如果去指责这种现象,反而会遭到白眼甚至嘲弄,被讥为“小题大做”、“狗拿耗子”。对方会睁圆眼睛瞪着你说,这点子事也算事?在陋习面前,不妥协的人反而成了“另类”。问题还在于,在陋习成为“潜规则”的环境中,坚守文明的人就往往吃亏。陋习既成“潜规则”,冰冻三尺,岂是一纸公约就能立马化解?
旅游景点是人们生活舞台的延伸,旅游素质则是人们道德素质的自然流露。所谓不文明旅游行为,并非是旅游中才会发生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本质上讲与旅游无关,在平常时节更是面广量大地发生着。与其说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喧哗吵闹等是不文明旅游行为,不如说更是习惯成自然的生活陋习。比之于陋习这个“本”,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只是一个“标”。有了“本”,才有“标”;要治“标”,尤需治“本”。倘若只是就旅游文明抓旅游文明,平时对陋习熟视无睹,那么即使在旅游的时候勉强收敛,也是逢场作戏,一不留神就会露出马脚。更不必说能不能逢场作戏也仍是一个问题。
旅游文明有赖于人的整体素质的提高,而整体素质的提高需要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从这个层面考量,我们无须将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当成“速效救心丸”;事实上,倡导旅游文明,是为提高公众文明素养提供了一个契机。利用这个契机,在全社会范围内持之以恒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使文明的元素点点滴滴渗透到人们的言行举止中,人若文明了,旅游的文明自然水到渠成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