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严肃处理郑州市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建设龙子湖高校园区问题。会议决定,对河南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中央纪委常委会已决定,给予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和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28日《新京报》)
国土资源部通过对2004年9月以来的用地进行检查发现,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国土资源部官员指出,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为了扭转各地查案不力、查案不严甚至有案不查的局面,有关部门拿出了一系列的举措,譬如下达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量化指标”等,但收效甚微。
对于郑州市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建设龙子湖高校园区问题,国务院对省级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当时分管副省长和所在市的市长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体现了中央对遏制违法批地占地的决心。然而,联系到“铁本事件”,我们会发现中央对于违法占地有关责任人的查处还仅仅停留在党纪方面,而未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显然是不够的。
对违法批地占地,我们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2004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李新民和王文超的仕途有多大影响,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仅仅从党纪方面予以处分,虽对少数官员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却并不具备普遍意义。同时,将既有批地占地的法律法规束之高阁,也是对这些法律法规的伤害,长此以往,官员们仍然只会以党纪为准绳,而忽视法律的存在。
在历次清理整顿中,对于违法用地案件都是采取从宽处理的办法,补上一个补办合法的手续了事,出现了“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现象,造成了谁违法占地谁占便宜的事实。在实际中,很少有严格按照法律处理的,往往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一些地方致力于形象工程,只顾表面轰轰烈烈,无视潜在包袱沉重,更不管是否为当地增加负担,置法律政策和农民利益于不顾。显然,在这些违法用地案件中,现有法律法规都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再严的制度、再严的法规如果不能落实,也只是一纸空文。要把耕地保护好,不仅要转变各级地方政府领导人的观念,更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有案就查。在我看来,只有让违法批地占地的责任人都受到法律的严惩,才能把地方政府扭曲的发展“冲动”抑制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