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一位哲人说过:“在人生的进口处,天真地树立两根柱子,一根写上这样的文字:善良之路,另一根上则这样警告:罪恶之路。再对走到路口的人说:选择吧。”史来贺,严于律己,自订“一不比群众特殊,二不占公家便宜,三不受礼送礼”的“三不家规”数十年言行一致,令人佩服。他选择了善良之路。李真,很年轻,有过重要工作岗位阅历,由于丧失信念最终走向灭亡。他选择了罪恶之路。这些例子给了我们沉重的思考和强烈的警示。扪心自问,作为法官,在人生道路的紧要关头,我们应该怎样去选择?
天平在肩,重任如山;反腐倡廉,任重道远。司法,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法庭,是一个最应体现公正和廉洁的地方,如果司法与腐败结缘,法庭就会陷入不公、不正、不义之中,那么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还何谈公正,何来廉洁!因此,司法公正,是司法机关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我们每一个司法工作者孜孜以求的理想目标,更是我们应始终不渝坚持的“人生之义。”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应选择好人生之路。
首先,要经受住权力的考验。法院出现的腐败问题绝大多数与案件有关,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方式拉拢腐蚀我们的干警,看中的无非是法官手中的审判权力。然而,人民赋予我们的这种权力只能用来公正办案,决不能成为谋私的手段。须知,权力一旦与私欲结合,往往成为走向罪恶的根源,往往导致钱权交易,权色交易,枉法裁判的发生。
其次,要经受住金钱的考验。在当今的社会中,金钱是财富的象征,是物质利益的重要表现,因而也具有巨大的诱惑力。但是,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羡,更不可取,一旦取之,则难免被“套牢”。
三要经受住美色的考验。古今中外,有多少人因耐不住“寂寞”,拜倒在石榴裙下,导致身败名裂。
四要经受住利益的考验。我们并不否认和反对个人利益,但个人利益必须在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才是正当的。决不能见利忘义,决不能受个人利益的驱动而贪赃卖法。
要经受住各种考验,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很多人走上犯罪道路,首先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私欲恶性膨胀,认为“政治是虚的,理想是远的,权力是硬的,票子是实的。”事实一再表明:世界观,人生观一旦扭曲,不论你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也不论你是否知情懂法,都是可能为物质所惑,为金钱所动,为声色所迷,都有可能铤而走险,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作者系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