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调解需要有“金刚钻”

时间:2020-05-27 03:3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由于调解结案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司法资源,时下在审判工作中受到了普遍重视。有些法官在调解案件中得心应手,甚至一些看起来很难处理的案件也能促成调解;有些法官在调解案件中往往一筹莫展,案件调解率不够高。同样是法官,为啥差别这么大呢?依我看关键就在于有没有做好案件调解工作“瓷器活儿”的“金刚钻”。

  案件调解工作既然是钝化矛盾的过程,“金刚钻”其一就是要有足够的耐心。倘若法官一看到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挺大,就没有深入做工作的耐心,调解工作必然会胎死腹中。案件调解工作既然面对的是人,“金刚钻”其二就是要有较强的讲理说法能力。法官要从法律角度帮助当事人分清是非,从情理角度引导当事人明白利害,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案件调解工作既然是一门艺术,“金刚钻”其三就是要把握火候、机智应对。一些案件需要趁热打铁,法官就要抓住时机,及时调解;一些案件需要冷处理,法官就要暂时放一放,等待时机再作处理。法官要始终重视捕捉当事人的细微表现,从中找出可以让案件朝着调解结案方向转机的关键点,因势利导,为案件调解结案积极创造条件。

  当然,具体到每一起案件,案情千差万别,做好调解工作所需要的“金刚钻”不能拘泥于以上三点,但所有的“金刚钻”都离不开法官的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和智慧。只要我们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为当事人着想,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责任感,注重总结和学习调解办案经验,调解这个“东方之花”就一定会在审判工作更加姹紫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