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口含猎枪自杀的湖北宜昌市夷陵区交通局副局长吕传军,这下再次出了名:吕因经济问题在接受调查时开枪自杀身亡后,该局竟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局长还组织30多辆车为其送葬,100多人最后就餐。(10月16日《楚天都市报》)
自杀贪官享受了这样的“哀荣”,一定心里乐开了花。现在有一种情形是“腐败腐败,见多不怪”,很危险、蛮可怕。一些贪腐官员成了中心点,围绕着这个点,身旁许多工作人员在其倒台后依然仰视其“光芒”;而外围一些群众往往抱着与己无关、见多不怪的或宽容、或羡慕的态度,他们甚至潜意识里觉得当官就是这个样子的,自己一旦做了官抑或“不慎”落了马之后大抵也是这样,所以兔死狐悲。这就是腐败认同潜意识,有很强的传染力,值得警惕。
腐败认同潜意识对于公务人员来说,可能有畏权的成分、感恩的成分,也可能有同病相怜、“同腐相惜”的成分;而对于外围的老百姓来讲,则可能有就这个样子、腐败反不完的消极心理。当腐败认同意识和腐败认同潜意识得以传播、传染之后,腐败认同感就会泛化,那么,对腐败就不再是同仇敌忾,而对落马贪官则会产生种种认同甚至同情心理。
在吕传军案件中,曾报道说,吕传军的父亲已经快80岁了,为了防止发生意外,人们善意地隐瞒了整个事件,这让人想到是“人性化操作”。现在回味这个细节,还真让人打问号:这是体恤贪官父亲还是“体恤”贪官本人?如今,宜昌市委书记痛斥了官员为畏罪自杀干部送葬一事,这个痛斥斥得好,我们对反腐问题的麻木确实不能再容忍了;然而,仅有痛斥是不够的,仅仅处理有关人员也是作用有限的,我们必须从深层次反省问题的症结,作出治本性的防范,在制度层面提高腐败成本、挤压“羡贪”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