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组织的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参与这次活动,接受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是一向被公安机关严打、被世人指责甚至唾弃的娱乐场所从业的“小姐”。哈尔滨的50多名CSW(女性性工作者)第一次暴露在阳光下,在公开自己的身份、公开自己的职业的状态下,接受了一次预防艾滋病和推广使用安全套的特殊教育。(10月15日哈尔滨日报)
娱乐经营场所的老板大摇大摆地带着“小姐”来上课,让社会价值受到了一次挑战,引发争议的焦点自然是针对这些女性性工作者的合法性问题以及“登堂入室”之后对社会产生的影响。这是不是在默许色情服务?国家法律严格禁止卖淫嫖娼,公安机关整天“扫黄打非”,而疾控部门教授她们如何在进行违法活动中自己不受伤害,这不是明摆着在保护色情业吗?而公安部门并没有因为疾控部门这样的健康干预措施就放弃监管,在南方某城市曾发生过卫生部门在对吸毒人员进行干预时,警察突然闯进来把他们带走的事件。这无疑是现行法律与社会道德所遭遇到的一种尴尬。
老百姓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这一点我理解。但是现实生活揭示了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关注“坏人”同样也是关注我们自己。俗话说,两权相轻取其利,这是博弈过程中的客观法则。既然从事性工作的“小姐”群体存在日久,且禁而不绝,不如直接面对,采用输导、防治的方式,这样做尽管会不可避免地引起社会反感和担忧,但却是预防艾滋病等危害健康的性传播疾病的一个好举措,体现了政府对待社会敏感问题的实事求是态度,也是人性化的举措。如果对CSW这样一个感染、传播性疾病的高危人群视而不见,弃而不管,那么,将可能“祸水横流”,后果堪虑。
其实,让法律尴尬的不是“小姐”来上性健康教育课,而是立法上的缺失,既然要求执法者人性化执法,那么首先要有人性化的法律。针对客观存在的CSW人群,在打击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同时,法律应该规定性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障体系在一个合法的空间里运行,并重点调整好健康干预过程中参与者之间的权利、职责与关系,详细规范健康教育和干预的方式方法与相关法律责任,这样既保证了政府与社会对CSW人群的正常宣教、干预,让社会公众理解并支持这方面的活动,又明晰各方责任,通过立法,在打击与干预之间找到一个结合与平衡。果如是,全国的“小姐”都来上课,法律也不会再感到尴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