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制是个老话题了,年初,公安部、信产部、中国银监会就曾联合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强调将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整治手机违法诈骗短信息。信产部要求基础运营商承担一些责任,对用户的有效身份进行登记,实行手机用户卡的实名制登记制度。10月8日,信息产业部新闻处证实,今年年内将出台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会对手机实名制作出规定,现有约两亿非实名预付费手机用户届时将重新进行实名登记。
正如信产部方面表示的那样,“实行手机实名制,最大的困难来自手机用户的认同。”笔者始终认为,虽然此举将对发送非法短信者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但这项工作短期内仍难以得到用户认同,实施难度较大,实际效用也难以有预期的大,因而美中不足。
难点一:缺少法律依据。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宪法和电信条例的保护范围,过滤和拦截垃圾短信虽然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但是要实现手机实名制,却难免侵害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隐私权,可能涉及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因而缺少法律的支持。要实现手机实名制,必须有效平衡公权与私权,制定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信息产业部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说,凡是涉及实名的问题,在法律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包括消费者利益及通信自由要通过立法程序来保护,这需要时间。因而手机实名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难点二:可操作性并不强。笔者认为,手机实名制可操作性并不强。首先是由于假身份证泛滥,运营商难以担负核验责任,而对一些手机卡的小销售点来说更是难以尽到核实监管责任。其次,未登记的旧用户数量太庞大。譬如据说广州有1300万手机用户来看,没有登记的就有1000万名,这些用户很难再去登记。如果强行登记,不但会给广大用户带来极大不便,还会加大交易成本。再者是企业利益关系。对现有智能网改造,运营商耗费较大。而运营商在短信方面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失。如果有关部门要推行手机实名制,运营商尽快建立身份证信息库,辨认真假身份证。并设立一段过渡期,过渡期内对“实名制”和“非实名制”用户的短信功能进行区别对待等等。
打击违法短信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骗子认为有机可乘,骗术更是层出不穷,肯定不能冀望只通过实名制就能解决短信诈骗的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建设非法短信监控系统,通过流量和关键字对垃圾短信的监控。另外,还可增设短信中心“黑名单”功能,在系统中建立黑名单数据库,短信业务处理机拒绝发送请求。除此以外,还可实行直接停短信功能,从源头直接对垃圾短信进行拦截。如果骗子实行诈骗需要高成本、高风险的话,自然就没那么猖獗了。另外,笔者认为,但凡手机短信诈骗,只要消费者提高警惕,不致被骗,骗子就没有市场了。
因此,改善市场秩序,提高消费者素质,通过多个方面的努力,违法短信自然会减少,上当受骗的人也会减少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