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1月5日一版刊出的一则短消息《快立 快审 快执,江阳法官为民工追回欠薪51万元》,虽说只有500来字,却道出了法院快审快执民工讨薪案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意义,着实耐人寻味。
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看起来属于劳资矛盾,其实处理不及时、不妥当就极易引发其它社会矛盾,演变成社会不稳定因素。这则新闻中报道说,“民工130余人的工资长期不能兑现,众多民工经常聚集一起到民工班长家中讨要,甚至出手伤人,损坏财物,一起群体性事件随时都可能爆发,民工班长根本不敢在家居住。”由此看来,那些迟迟得不到“血汗钱”的民工,在愤懑情绪的主导下很有可能丧失理智,引发自残或者伤人的恶性事件,激化社会矛盾。这绝非耸人听闻,各地曾经发生的此类悲剧不胜枚举,教训极其深刻。
当然,彻底解决拖欠民工问题不能仅仅依靠法院一家,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但对于起诉到法院的民工讨薪案件,法院就应该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这样及时受理,快速审理、执行,依法为民工讨回公道,促进社会和谐,切不可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给社会和谐留下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