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中共深圳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闭幕。会上,市委书记李鸿忠对深圳风气的营建进行六方面具体阐释,其中之一是,必须坚决刹住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乱告状歪风。(南方都市报12月31日:《乱告状歪风必须坚决刹住》)
在如此严肃的场合,市委书记公开怒斥乱告状的“小人之习”,可见问题已严重到了何种程度。
其实,干部乱告状歪风不独存在于深圳,其他省市这方面情况,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之所以如此,当然是有原因的。
首先,宗派主义兴风作浪。现在,在部分党政机关,很讲究谁是谁的人。从普通干部到科长、处长,几乎无一不以与“一把手”或其他副手的私交划线。在权力与利益的角逐中,乱告状便成了一些人贬损对方、抬高自己的拿手好戏。
其次,工作考量杂乱无章。在某些党政部门内部,不同行政职级的公务员,表面上看,虽有明确分工,但在实绩考量方面其实乱如一锅粥。结果,一旦某件事情办砸了,因此引发民怨,面临行政问责,相关处室或个人都大打太极。在这种情况下,乱告状自然是把水搅浑,诿过于人的最佳途径。
再者,乱告状者不受惩诫。一般而言,敢于乱告状的机关干部,多少都有点“背景”,或与某上级领导关系特殊,或是本单位“一霸手”、某实权人物眼里的红人。这些人十之八九是某个“长”字号的“代言人”、“马前卒”。他们到处乱告状,即使不良动机被组织上识破,但由于“靠山”过硬,一般是不会受到任何追究的。如此一来,乱告状怎能不形成一股歪风呢?
所以,在我看来,由此折射出的是一些地方日渐低下的官风与政风。如果不从制度安排上想办法,仅仅将板子打在普通干部屁股上,那么,乱告状歪风只怕是很难刹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