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办公楼用矿工尸骨奠基

时间:2020-05-26 23:1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效仁
  照片上,山西忻州煤矿安监局的办公楼、职工住宅楼和正在建设中的宾馆(职工培训中心)好气派!10名员工,36套超大住宅,9辆公车,人均办公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刘副局长仍称全省11市除运城外,忻州条件算是最差的。(2006-12-27中青报、新京报)

  有知情人士透露,其建设资金中有小部分是向部分乡镇和煤矿“借的”。联想到近两年,每年都有一两起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在忻州,最近的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就发生于2006年11月5日11时,47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公众有理由怀疑,安监局的办公楼或许正是用矿工的尸骨来奠基的。

  几年前,忻州市煤矿安监局还叫煤炭安全监察站的时候,四处租房办公,常为房租与房东发生不快,工作人员也大都是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自然应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以适应煤矿安全管理执法的需要。由于其建设投入为地方财政,无论如何都只能量力而行,因人制宜。可以想象,一个仅有10名工作人员,却有四五十间带卫生间,人均200米的超大面积的办公室,有36套超大面积住房,如此气派的建筑设施,就远远超出了当地政府的办公条件和职工住宅的标准。

  先不要问,超大面积的办公室究竟是否需要,也不要问10工作人员怎么会有人均三套半的超大面积住房,需要质问的是,这么大规模的建设投入其资金来自何方?可以肯定的是,其一,这决非当地政府投资的结果。即使市安监局严于执法,克尽职守,为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也不至于倾力支持该局建如此气派的办公楼群。

  其二,不可能完全靠罚没收入,因为“收支两条线”。即使该局以罚代管,早就取得了巨额的罚没收入,其返还部分仍不足以在短短几年前竟如此“暴富”。

  其三,靠干部职工的集资奉献,似乎也不合情理。要说职工倾其全力集资建超大住宅,我会相信,但决不至于高度觉悟拿家里的钱来建办公和培训设施,尽管不少地方的安监官员和职工通过明股暗股和巧取豪夺早就成了暴富群体,但也知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那么,就只能推测,这笔数额不菲的建设投资靠得是非法所得。一是“借”。有知情人士透露,建设资金中有小部分是向部分乡镇和煤矿“借的”,忻州市宁武县某乡镇就“借给”该局5万元。“借”之所以打了引号,是因为谁都知道此借不是有借有还之借,而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之借。借是名,实则索取。二是变相交易敛财。被该局监管的宁武县的一煤矿,则花了35万元购买了该局的一些旧的办公设备。一方大权在握,一方被其管制,如此买卖要公平交易也难。三是劝募,让矿主出血支持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事实上,不等安监局明文通知,而矿主们慑于其权威,自会乐的屁巅屁巅的捐资献金,以期在此后的执法过程中网开一面。或许还有安监局入股煤矿业得到的高额红利,也或许有为出事矿井开脱责任得到的黑金回报。至于还有多少种非法收入的方式、手段和途经,需要纪检、监察和司法检察机构予以调查。

  其实,说到底,在忻州煤矿安监局巨额收入和投资的背后正是赤裸裸的权煤交易。而此种交易的结果只能是,安监部门擅离职守,疏于或放弃严格的监管,对矿业安全眼睁眼闭,对黑心矿主的胡作非法听之任之。甚至一旦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又互相勾结上下其手,联合舞弊欺上瞒下。有例为证。2005年7月2日,忻州市宁武县阳方口镇贾家堡煤矿接替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36人死亡,1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矿主和有关部门瞒报事故死亡人数,转移藏匿遇难者尸体。于是,在矿难频发,矿工无辜送死与安监局失职渎职以及办公住宅超大面积之间,实际上就产生了必然的联系。

  可悲的是,如果该局刘副局长所言不虚,即全省11市除运城外,忻州条件算是最差的。那么,就可以断定,用矿工尸骨为安监局气派办公楼奠基就不仅仅个别现象。基于此,笔者强烈建议,国家和山西省政府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忻州安监局办公楼、住宅楼及职工培训中心的建设投入作一次彻查。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查清楚其巨额投资背后的黑金到底有多少?这些黑金与当地矿难频发之间有怎样的丑恶关系,到底谁应该为矿工生命财产的损伤负责?我们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