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者难以割舍的警察情结

时间:2020-05-26 21:5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琪轩
  据媒体报道,近一段时期,陕西省永寿县的大街上充斥着各类安装警灯、警报器的行政执法车辆,他们或是城管监察、环卫稽查,或是规划监察、运政稽查等,一时间,满城尽是警报车……

  依照行政法原理,凡是法律没有授权的权力,行政执法者就不享有。依照公安部的《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和《警车管理规定》,上述车辆均不在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的车辆之列,可见其均是违法违规的“冒牌警车”。

  作为行政执法者,本应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可是总有一些行政执法者违法违规将自己装扮成一副类似警察的模样,喜欢穿上类似警服的制服,喜欢开上装有警灯、警报器的车辆,把自己搞的不伦不类。从前几年的“大盖帽满天飞”到近日的“冒牌警车满地跑”可以看出一些行政执法者心中总有一种难以割舍的警察“情结”。而这种“情结”又是源何而来呢?由于警察这个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赋予其一些特别权力,具有强制性和优先性的特点,以此体现法律的严肃和威严,而一些行政执法者也正是看中了这点,可他们却将严肃和威严演变成了特权和威风。所以说这种难以割舍的警察“情结”实质上就是特权思想在作祟,是在狐假虎威。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非是“警察国家”,如果将行政执法机关泛警察化,那么只会使我们远离民主与法制。在法治社会,人人都应知法守法,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要带头遵纪守法。执法权威的树立靠的是执法的公正和文明,而不是泛警察化的狐假虎威,况且即使是享有强制权和优先权的警察也不能滥用职权,否则一样要受到法律惩罚。因此,这些行政执法者必须舍弃这难以割舍的警察“情结”,多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上下工夫,以此来树立权威,而不是狐假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