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发布之际,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特别表示,当前,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特殊人群超生在城乡同时抬头。流动人口超生占违法生育总量的比例较大,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虽数量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严惩。”(1月23日东方网)
说句实在话,对这位负责人的发言,笔者始终心存疑虑。时下,名人、富人超生并非藏而不露,而是呈现出了普遍性。显然,面对有钱人堂而皇之地生,财富成了富人“想生就生”的通行证这样一种现实,国策的惩戒力和威慑力总是过于疲软仁慈。
富人超生,想生就生,这绝非危言耸听。其不仅是传统生育观念作祟,更逐渐演变成了名人富人的一种身份、特权及地位的象征。只要肯“烧钱”,便可随心所欲,毫无顾忌。曾有媒体报道,某地规定超生要交12万元社会抚养费,而一名超生对象竟公然挺着大肚来到计生人员面前“啪”地摔出36万,那神情分明就是在狂嚣:我有钱,看能把我怎样?
针对名人、富人肆意超生现象,公众早有诟病。尤其是在一个以追求公平、和谐的社会,“超生新贵”的肆无忌惮刺痛了法律平等的神经。当金钱一旦沦为富人藐视法律的资本,不但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引发社会生育观念的倒退,且必导致国策失威、失信、失控,破坏其严肃性和公平性。对名人、富人来说,几万、几十万的社会抚养费如九牛一毛,依赖于征收社会抚养费来限制名人、富人超生的做法,显然如扬汤止沸。
而且,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经济利益的诱导,国策在执行中也往往遭到了来自执行者自身的“阳奉阴违”。一些基层计生部门队伍庞大,人员臃肿,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以罚代法,甚至是“放水养鱼”,这就使得计生政策执行效益变成了社会部分利益群体的政策收益和以权谋私的考量标准,无形中助长了名人、富人的超生现象。因此,计生部门维护国策权威首先应着重解决自身作风不正的问题。
名人、富人想生就生现象由来已久,严惩的口号也喊了多时。因而,我们期待在国务院就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第三次作出决定之时,这种严惩既能“听到楼梯响”,又能“见到人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