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产品价格杠杆该由谁玩

时间:2020-05-26 20:1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成应
  新年伊始,几个垄断行业相继送出“大礼包”:广东废除燃气初装费,北京公交降价,铁路部门宣布春运票价不上浮,紧接着石油巨头们在国家发改委的降价通知后下调了成品油价格,随后一直被指责其合同存在霸王条款的移动公司也发表“八项承诺”,声称已经修改了合同,删除了其中的不平等条款。(1月22日《中国青年报》)

  该免的免了,该降的降了,该撤的也撤了,应该说都是件好事!可是这些“新年大礼包”却为何难获老百姓的“芳心”?其中的缘由或许太多,笔者也不敢妄加评论,但有一条可以是肯定的,那就是对这些行为缺少政府的声音。当然,公共产品“撤、降、免”的声音并非不好听,只不过是广大老百姓不愿意这种声音从垄断巨头们口中发出来而已。

  人们都知道,目前在我国几乎所有公共服务产品的调价方案都是由企业或行业提出,然后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或者是通过召开听证会听证的方式决定的。诚如燃气、公交、运输、油料、通信等,企业或行业者们一直以来吃的都是垄断饭,穿的均是垄断衣,各垄断利益集团之间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竞争。他们制定的各项收费价格标准,名义上虽然经过了政府部门审批或举行了听证,可实质上,各种公共产品市场定价的高低还不是垄断业主自己说了算,所谓的报批政府部门或者召开听证会也无非是走走程序和过场罢了。再说这听证会,几乎每次召开都被开成了涨价会,自导自演的听证会代表也不过是一边倒地支持涨价,而真正设身处地地替老百姓说话的又有几人?因此,造成产品价格随意上浮或下跌的根本原因,不是各企(行)业生存受到了威胁,而是市场化条件下的高额暴利竞争使然。

  可是,高额暴利条件下的市场化竞争,它又革了谁的命?或许有人会说是企(行)业生存本身。这话从表面上看似乎有一定道理,但从深层原因剖析,其实不然,说白了就是在革老百姓的命。为什么近年来百姓的“小日子”稍稍好过一点,疯狂的物价“涨”声就纷至沓来?解释只有一个:收刮敛财。除非公共服务产品乱涨价问题到了积重难返,人民群众的生活苦不堪言的地步,各垄断业的调价行为才有所收敛。否则,垄断业主们对老百姓的生存环境,就只能是“宰你没商量”。因此,一涨涨一片,一降也随大流。这之中除了垄断利益集团之间的暴利竞争,很少让百姓看得出有哪个利益集团的价格“撤、降、免”行为是在替群众着想。因而涨后突降,唤不来广大老百姓的喝彩,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更何况有些垄断行业的实施降价策略,本身就是对群众公共职权的一种回归,你说值得让他们为之动容吗?

  公共服务产品价格调升,“百姓可以承受”成了众多垄断业主通用的伎俩。一直以来,这种“百姓可以承受”的说法似乎成了涨价的砝码,什么学费、医疗费、房价,甚至是水费、电费、暖气费等等都在涨。任何一个项目在涨价的时候,垄断业主都要说是在老百姓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为此曾有媒体驳斥说,“百姓可以承受”看似一个非常人性化的标准,实际却包含了一种带有掠夺色彩的思维,即根据老百姓的可承受能力来决定涨价幅度,决定从老百姓手中取走财富的多寡。但问题是如果把这些都加在一起,是否早已超出了百姓的可承受范围?这种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再反过来想想,按照“百姓可以承受”的逻辑,现在降价了,那一定是“考虑”到百姓已经到了承受不起或者将要承受不起的地步。如果现在降价是一种良心发现的话,那么当初涨价为什么又不好好倾听一下来自最底层的声音呢?作为最高企(行)业部门决策者,不根据当前的国情和发展形势“量体裁衣”,而动不动就以抬高或降低价格来忽悠百姓,这种对国家不负责,容易引发市场秩序混乱和消费争端的失职和乱作为行为,怎么可以让老百姓为决策的低能风险和企业的低效高价买单呢?

  此外,涨了降,降了再涨……如此反复无常的价格波动,虽然涨跌都有一定规律,有些价格调整百姓也不是接受不了,只不过是对垄断业主们的随意性价格“定调”行为感到不平而已。公共服务产品涨价,每次说涨就涨,根本就不告知人们涨价的依据,也不明示企业的成本,偷偷摸摸地进行。相反,如果要是迫于民愤压力,或者利益集团之间竞争的无奈,抑或是在某种特定环境炒作(如春节、“两会”期间等)而临时降低产品价格,那人们不用去交,可能有关企(行)业部门也知道如何通过媒体不遗余力地扩张声势,宣传和标榜自己。但降了稳定住也行呀!可在一段时间的热炒热卖后,有些企业又像四川的变脸术一样,突然间又换了另外一张面具,让百姓眼花缭乱,不知所云。你说除了埋怨,群众又能拿他们何奈?这样的服务理念,就是降价了,甚至是白送,能够记住他们好的,群众又有几个?

  建设效能型、和谐型的公共产品服务体系才是众望所归。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政府部门的身份也逐渐由过去说了算的“家长制”作风,转变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而百姓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购买者,更能直接考验到服务型政府和效率型政府的建设。因此,加强各种公共服务产品价格改革,注重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职责,这不仅是大势所趋,更是民心所向。概言之,一切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调控行为,都应该由政府说了算。毕竟在群众心里,只有政府才是真心实意替老百姓作主的,如果连这点最起码的愿望都让百姓穷尽了,那国家建设效能型政府和构建和谐型社会又从何谈起。因此,公共服务产品定价这根杠杆,不能让垄断业者想怎么耍弄就怎么耍弄,政府应该切实与之切断任何利益关系,控制住价格调整的大权。否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政府没有主动权,只能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为什么中央领导人总是关心百姓的生活问题,温家宝总理也不止一次对粮油等问题进行调查,可仍旧“涨”声不断,这其中的“奥妙”不得不引人深思!

  当然,让政府撑控定价权,并不是要让政府大包大揽,放弃若干层面的市场化改革,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但是一直以来“政府主导”和“市场化”两条颇受争论的路径,似有水火不相容的迹象。但事实上,强调公益性质和政府职责未必就容不下“市场化”的地位,而政府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也并不妨碍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同时,强调“市场化”也不是一味地要求政府既当公公又当婆婆,而是在授予一定权限,明确相关行业服务职责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让每一位垄断业主的头上都戴上一顶“金箍咒”,免得利益集团之间因竞争信马由缰,侵害百姓的利益,又有什么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