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一击能否击破地方保护网

时间:2020-05-26 18:1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成应
  据《?望》新闻周刊的报道:国家环保总局30年来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措施已初见成效:四大电力公司立即对违规项目关停、整治,四个地市也在积极行动。然而,专家分析指出,国家环保总局的“雷霆一击”,仍属无奈之举,再次凸显了我国环保法律不硬、监管体制不顺、基层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

  “区域限批”,这是今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推行的一项政策,被舆论和广大公众称之为又一次“环评风暴”。从报道看,这次限批涉及的项目金额达到1123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可从目前的政策落实情况看,成绩虽然较为显著,但“区域限批”能否从根本上控制住目前积重难返的环境污染问题,有不少人尚表示怀疑。对此,笔者也较为担心,环保总局在新年伊始掷出的重磅杀手锏,这“雷霆一击”能否击破层层环绕的地方保护网?的确是个未知悬念!

  强大的地方保护主义,这是任何一个省份和地区都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换个角度说,国家前两次“环保风暴”刮得不是很顺畅,一定程度上都与地方保护主义这道坚硬的障碍物有关。去年主要污染物削减2%的年度目标没有实现,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加强环保“口惠而实不至”,部分政府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虽然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但并没有切实履行污染削减承诺;有的虽然建了治污设施,但并没有得到正常运行。2006年的环境质量先甭说老百姓反映如何?就连国家环保总局也觉得难以令人满意。

  笔者相信环保总局的这个回答是发自内心的。毕竟不容乐观的环保现实境况摆在百姓眼前,相关部门想“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一把,确实非常困难。对此,或许人们也可能隐约觉察到,每当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同志每到一个地方,谈起严重的污染现状,对基层环保部门除了批评和指责外,更多的无奈,就是地方政府部门的保护主义。说到这儿,让我想起了频发的煤矿事故,两者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由此,折射出一个深层的问题,近年来抓环保建设不是中央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没有尽心尽力,而是遭遇了陈旧体制弊端的束缚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

  就说环评“红线”的屡屡失守,除了环保法律法规不健全外,环境监管体制的不完善和地方政府机关的官本位思想起到了消极作用。目前我国的环保工作纵横交错,横向职能交叉,纵向基层缺胳膊又少腿,使监管疲软乏力。如治理水污染,一条河,河里的水由水利部管,河两岸上由环保局管;沙尘暴防治,草原归畜牧部门管、治沙归林业局管、发布由气象局管……加之地方各级环境执法监测人员的“饭碗”被掌控在地方政府手中,不用纷说,地方环保局长自然是听从于当地政府行政首长指挥的。为什么前段时间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的领导下基层检查,就遇到地方环保官员“只怕县长而不怕环保总局局长”的尴尬。虽然个别环保官员的话说得有些难听,但确实说到了点子上。

  地方保护是阻碍根治环保问题的绊脚石。近年来,频频发生的保护干扰,当地政府想方设法为环保戴上“紧箍咒”,目的就是要惟GDP所用。一些地区单纯追求GDP的快速增长,盲目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使环评审批形同虚设。有的地区对企业实行“挂牌重点保护”,利用“土政策”和政府制定的霸王条款为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但是在过于追求和依赖GDP的同时,他们也忽视了另一个因素,那就是环保“黑色GDP”的负增长。许多地区一直都以为,只要财政雄厚了,基础扎实了,其它一切事情都可以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实这是一种惟GDP至上的主观唯心主义!试想,就算经济增长了,但环保建设跟不上,那做出的许多努力不照样会遭到否决吗?虽然不至于全盘否定,但最起码不及格的环保印象还是要为经济的发展带来阻力的。因此,光注重经济增长,而不制止环保“黑色GDP”的负增长,其结果必然造成中心工作两头冒尖。政府作为重大决策机构,这一点不可能是不清楚的。如此顾此失彼的工作思想,政策决策者岂不是渎职和犯错?

  当然,不管怎么说,地方保护的本位主义思想,从古自今相继沿袭了数千年,可谓是根深蒂固。要想彻底根除,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总得有一个过程;而“区域限批”作为一种有限手段,也需要得到法律和体制更大的余地与空间。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不作为”行为和畸形的政绩观念,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漠视人民群众的健康,以至于使自己成为违法排污企业的保护伞。而这把“保护伞”,不就是我国新环境保护的一块“软肋”吗?因此,如何建立官员环保目标考核机制,加强环保执法垂直管理,推行政府行政“一把手”环保问责制等已迫在眉睫。由是观之,环境的最终改善并非依赖于各级环保部门的工作力度,而是取决于地方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体制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