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处长苗林在两会上表示,目前北京已成立由市公安局负责的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专题调研组,对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开展调研和论证工作,下半年有望上报市政府审定实施。(1月30日新华网)
北京的做法并不是新鲜事,现在很多大中城市将暂住证改为居住证,所谓暂住顾名思义就是短期住的,不能是长期,而居住证虽没有暂字,但是也不是等于户口,也就是说有条件居住,名义上改了两个字,实地里大同小异。但既然意思一样为什么又要这样改呢,我想无非就是这么几方面的原因吧。
一是暂住证长期以来对外来工的歧视导致其名声不佳;暂住证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民主法制程度的健全,人们的民主意识的提高,再用一种“暂住”这一字眼去区别外来的还是本地的,已显得有些老套,难免有“歧视”之嫌。
二是就业市场的严重紧张导致暂住证没有市场;党的惠农政策给了亿万农民新的活力,免除农业税,给予种粮户不少的补贴,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日益完善等一系列好政策,使许许多多农民尝到了甜头,他们不离开土生土长的农村也能自食其力、丰衣足食。由此出现很多向来招工不求人的城市和企业出现“招工难”窘境,暂住证大大的削弱了以往的威力。
三是办理暂住证不情愿;每每办一个暂住证,就得花销不少,如广州在办证时每人需一次性交纳全年148元的费用。加上照相费、体检费、复印费,交通费总数加起来是个不小的开支。外来工出外本来就不容易,做最苦最累的活,干城市人干不了的事,但又得额外增加负担,几百元对一些的富人来说不算多,但是对于一个打扫卫生的环卫工,对于每月只有七、八百元工钱的农民工来说就得白干好几天,因此外来工都极不情愿去办。
暂住证改为居民证真能体现公平?居住证的持有者真得就是居民了?如果说持有居民证者并不只是“暂住”。那么流动人口劳动就业、务工经商、医疗保险、子女读书就业、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是否同当地居民享受同样的待遇?如果真有这么个好事,那怎么不直接一步到位给予落户,让这些持有暂住证的人员都改为当地户口。这可能吗?
? 在2005年北京市“两会”上,政协委员张惟英教授提出“建立人口准入制度”的建议,招来众人的指责,在今年北京的两会上,“是市场规律把外来人口引向北京,控制人口也应该采取经济手段。”这是北京市政协委员赵荣国等多位代表委员的共识。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底,北京市户籍人口1180.7万人,流动人口357.3万人,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数量之比为1比3.3。2010年要将常住人口控制在1600万,对北京而言是新的挑战。由此说明多方面原因不可能将几百万流动人口转为居民。
北京将暂住证改成居民证的目的在于对外流人口的控制, 据悉,北京在流动人口调查统计上将按照行业、居住、构成等方面,分门别类造册建档。由此看来主要是为了管理方便,加强管理就说是加强管理,这种管理不仅是现在,办理暂住证也是如此进行,何必冠上“公平”两字。
暂住与居民看似不同,实质上都一样,由此还带来换证的费用,原来的证件作废,使用新的证件,这笔费用难道当地政府会给予承担?再说,你就是设想增加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同换证、改换名称没有必然的联系。
其实暂住证和居民证都是一样的证,你在居民证上应有的功能,在暂住证上同样可以实行,换个马甲就能说明更好的加强治安管理,就能涵盖外来工的所有情况,就能减少犯罪率,真是难以使人置信。
这种换汤不换药只是一种形式,真正要加强外来工的管理,做好外来工的工作,只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想外来工所想,急外来工所急。从根本上打破户籍不平等这一顽固堡垒,实行城乡一体化。视外来工为本地人,为自己人,这样的管理才是全面的管理,有效的管理,人性化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