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红包纳入奖金是个啥提案

时间:2020-05-26 17:5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成应
  昨天,北京市政协委员陆德山拿出提案,建议政府卫生部门正视并深入研究医院“红包”现象,用制度规范医疗红包”行为,建立“红包”上交制度,医院可将“红包”部分返还医生,作为奖励。市卫生局及多数卫生界委员对此执反对意见。(1月27日中新网)

  看了这篇报道,对北京市这位政协委员提出的“医疗红包纳入奖金”的提案,先甭说业界人士质疑呼声如何,就连笔者也要投上一记反对票。

  或许陆委员的初衷是好的。但对于这个提案,我不知道他是想为百姓说话呢?还是想替医生们提高福利待遇作考虑?人们都知道,作为一名医生,除病祛灾,救死扶伤,挽救性命于垂死,赐还病躯以健康,这是为人医者最起码的人生准则和职业操守,怎么可以把“红包”收送当作评价医患关系的一种标准?按照陆委员的提案,如果把收“红包”的非法行为进行了制度规范,那实际上就等于是承认了医疗“红包”的合法性。可是医生收受“红包”,本身就是与倡导的医德医风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背道而驰的。至于上交医院,作为一种奖励返还,更是荒谬的无稽之谈!对此,笔者想谈三点危害:

  一是破坏了医院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规矩乃法则,规则也!医院作为彰显人道主义的特殊领域,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如果没有统一的法则统揽全局,那医院工作就会是一盘散沙。而收受“红包”,虽然看似冰山一角,但如果没有规则作后盾,那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各种利益的驱使下,收“红包”就会被当作一种公开的潜规则运行。所谓潜规则,即指不规则,破坏法纪和道德的规则。如果让潜规则大行其道,势必造成许多人披着合法的外衣趁机浑水摸鱼。相反,如果我们依旧一如既往地认真执行中央和卫生部有关“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的政令,虽然私底下有人“交易”,但只要还是一潭清水,就不怕那些想伸手的人形成“气候”。因此,非法收受“红包”实质上就是在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这个规矩千万破不得。否则一旦开了头,就容易走样,就会被另一种“合法化”的潜规则占据主导市场,同样甚至会更加阻碍和破坏医院医德医风与医生队伍的建设。终归一句话,大凡按潜规则办事的人,起初从利己开始,也必将以害己而告终,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必然结果。

  二是扭曲了医生形象。医生是救死扶伤的圣洁使者,他与患者总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孪生兄弟。可以说,没有医生就不能使患者远离疾病,而同理,没有患者也就没有医生这一高大神圣的职业。可是,越来越多的人们印象中,医生的形象从未像今天这样歧义横生过。什么乱看病,乱开药,乱收“红包”等等,所有涉及医患纠纷的代名词,几乎都与医生沾上了边。笔者在此不是有意抵毁医生的名节,也不否认好医生的存在。但近年来个别医生的形象确实在发生异化。诸如“加官进爵,请走别路;发家致富,快当大夫”、“医生越来越像杀手,见死不救,草菅人命;杀手越来越像医生,出手麻利,不留后患”等等一些手机短信描述的那样,提起手术刀看患者家人的“表现”,谁给钱就先给谁做手术。明明只是一个小感冒,开上一盒感冒胶囊就可以解决问题,而医生们偏要小题大做,把小病当成大治医,动不动就要求打针、输液或住院,拿病人病情开“涮”。本该十几二十元钱就能治好的病,却硬在医生的“妙手回春”下多花费了千儿八百甚至上万元。不用纷说,过高的医疗乱收费背后,往往就是见不得人的药品回扣、“红包”索取等尖端刻薄的丑陋行径。当然,手机短信等“江湖传言”自不足取,可医生尤其是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的确被开成了一张空头支票。试想,本身医生的道德和形象就遭到了重重质疑,如果再规范“红包”收取返还制度,那未来的医生们整天只想着奖励,都去为“淘金”分提成而看病开药,岂不是成了不务正业?

  三是助长了不正之风。过去一说政府官员腐败,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人心。民心最容易因堕落而丧失,执政地位也最容易因腐化而动摇。可是在医院又何尝不是如此!大凡吃政府财政饭的医院,大部分医生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地为患者瞧病,这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天职,更是医务工作者的本分,怎么可以看着国家这口“锅”里,还盯着百姓那个“碗“里,有非分之想呢?一直以来医生看病开药乱收“红包”的现象之所会变成公开的秘密,根源可能就在于此。当然,乱收“红包”现象并非哪一家医院特有,但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自身的监督管理也确实存在漏洞。有些本该可以避免的事情,却堂而皇之地在上级领导和公众的眼皮子底下盛行。虽然个中的原因很多,可与相关部门领导和科室责任人的失职与不作为是有一定联系的。兴许这些人根本就没把收“红包”此等见怪不怪的小事放在眼里,甚至跟着眼馋手痒,不检点自己的行为,以至于让下属也跟着上行下效,滋生了不正风气。不妨想一想,随便拿点、要点,小打小闹、司空见惯的“红包”收受,就被许多心里不平衡者视为一种额外报酬。如果再加以制度化,那日常工作收受和索取“红包”不就被为追求工薪收益目标化了?其结果势必会纷争四起,造成医生不拿红包不为患者治病的怪癖心理,非“红包”大小不谈工作,非奖金多寡不论业绩。因为没有“红包”作为诱饵,工作就缺乏积极性,否则就是干了白干。既然没有利益回报,那医生们谁会愿意去做那种“费力不得好”的傻事?可是“在其位不谋其职”,政绩平平又要挨板子,于是就有人难免会“想方设法”诱套病人。尤其是重症患者,你不谙事理我就不给你看病开药做手术,或者打打马虎眼儿,进而变相暗示、索要“红包”。而患者有病不治也不行,为了保命,只好沉默“进贡”。长此以往,无形中不但助长了歪风邪气,而且还增加了病人的经济负担,使医患关系进一步恶化。

  总之,将医疗“红包”纳入奖金范围,弊害多多。非法收受“红包”此风不可长!当然,中国始终是个礼仪之邦,治好病后患者家人要答谢,选择适当方式登门拜访,只要出于自愿也不是不可以。但盛情难却之后要正确对待,收受“红包”者该找机会退还的要如数退还,或者上缴医院处理。毕竟,病人看病花了钱,都非常不容易。而作为广大患者,看病就医也不必追赶新潮。所谓“礼轻情义重”,如果感谢系真心诚意,不妨送束鲜花,送点土特产,送面锦旗如何?不一定非得“红包”表达才行。如果馈赠变成了金钱,那么感激就失去了原汁原味。

  有道是“无德不成医”。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应当以此标准来衡量和要求自己,千万不能以“红包”的大小来左右和对待病人。正所谓:“夫有医术,有医道,术可暂行一世,道则流芳千古!”古人尚且崇尚医德操守,而今日的医务工作者又怎能不谙事理呢?

  陆委员,你的这个提案要慎重行事,防止好心办坏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