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近日宣布,河南将在全国首家推出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不仅在煤矿当矿长要有严格条件,要想当煤矿工人也须达到初中毕业水平,以缓解煤炭生产领域安全事故频繁的局面。(1月26日《人民日报》)
从理想层面看,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将助于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率,因为准入人员是按照降低风险的要求从业的,基本员工掌握一定的知识,煤矿主严格选拔,生命安全与煤炭利润将得到有效平衡。可是,一个政策不可能十全十美,毫无瑕疵,特别是对于影响重大的政策,我们至少要按两分法观点,警惕这种政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以河南省此举为例,设置煤矿从业者门槛就可能转移普通从业人员的生存风险。
作为一个“管后不管前”的增补性政策,它表达的意思不仅是现在的煤矿工人需要进行素质更新,也包含对将来的从业人员进行素质设限。对煤矿工人进行素质更新,可以通过临时培训、岗前教育等方式完成,可是对于将来的从业人员,我们很难乐观地认为煤矿厂一定会先“海选”后培训,给大家一个达到初中毕业水平的机会,很可能是让初中水平的“自然工人”进门,初中以下的不具备条件的人免进。也就是说,这个政策有可能成为一个简单控制煤矿准入大门的开关。
报道称,河南省煤矿从业人员各层次的分类培训、分级考核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这说明设置煤矿从业者门槛还只是考虑了内部可以解决的问题,即考虑到了把目前还不是初中毕业水平的人转变成符合条件的人,而对于一大批急于寻求谋生机会的“门外汉”来说,显然没有投以关注的目光。煤矿劳动的重要特征是“两低”——门槛低和劳动报酬低,而现在他们之所以不计报酬的低下,就在于门槛低的诱惑。以其资历和条件,门槛低是满足生存需要的现实选择,在报酬水平没有改善的情形下,提高从业门槛无疑会加重大量谋生者的生活风险。尽管如今不具备初中毕业水平的多是一些农村中年人,即使他们占的比例不大,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群体。
煤矿安全问题之所以成为社会痼疾,原因十分复杂,但最终仍然需要在监督制度的完善方面下功夫。完善监督制度不是让惩处越来越严厉,或者是普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因为在产品领域,知识水平并不是构成企业安全的根本要素,知识是企业核心竞争所需要的要素,只有制度、规范、管理、监督才是企业安全的根本要素。现在,煤矿与利润过分亲昵的关系,使得制度、规范、管理、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失效的境地,如果这种状况始终得不到改变,即便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再高,煤矿生产也不可能彻底安全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