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牛事”生非

时间:2020-05-26 15:0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涂香斌
  这是10年前我在法庭工作时参与审理的一件案件,至今记忆犹新。

  那天,喝了壶早茶,正准备下乡。突然,法庭外热闹起来。只见一个年近五十的农村老?l牵着一头黄母牛,后面跟着一头毛色发亮的黄牛崽来到法庭,口中还嚷嚷:“法官同志,我要来打‘牛’事官司!”他边说边摸着小黄牛的头说:“我的黄牛崽被那个‘曹老拐’牵去了,请你们给挂个号!把牛还给我吧!”他还从背筐里利索地抓起一把青草送进了母牛的嘴里,一边挥鞭驱赶着牛背上飞来飞去的苍蝇。

  这个老?l是刘某,横市镇某村人。不一会儿,一个中年汉子也赶来了,他一把夺过牛绳,牵着就走,他就是被刘某称着“曹老拐”的曹某,是刘某同村人。他一边走一边嚷着:“偷我的牛,还说打官司,打就打!我奉陪到底!”

  听说有人打“牛事”官司,一些好奇的农民立即把法庭围了个水泄不通。对我来说,自己在法庭快两年了,处理的各种案件和纠纷也有数百件,但都是些民事纠纷,这牛事纠纷还是头一遭遇见。

  我和张老庭长骑着摩托到了刘某所在村,村长介绍:前年底,刘某花了1015元从集市上买回了一头黄母牛,一年多后,母牛产下了一头草白色的小牛。从那时起,刘某好象多了一个孩子,每天亲自为它梳理毛发,喂它草料,领它到村边散步,那亲密劲让村里人看了既好笑又羡慕。

  按当地方圆百里的习惯,到一定时候就要把牲畜赶到村子的后山上放养,可锻炼牲畜的独立生存能力。于是满月后的小牛和母牛一起被老刘送到了后山上。转眼间到了去年10月的一天,老刘再次上山去看小牛,可任凭他在山上喊破了嗓,也没见到自己的小牛。这样可把老刘急坏了。于是,他丢下了家里、地里的活,和儿子一起绕着大后山找,可是老刘每天都是希望而出,失望而归,人也瘦了。

  几日后,老刘偶然爬上了山,远远地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于是脱口而出:“哞——哞——”只见那头小牛愣了愣,就飞快地朝他跑过来,然后用舌头亲昵地舔着老刘的脸——这个熟悉的动作令他眼泪都流出来了。当晚老刘高高兴兴地牵着小牛回家了。

  第二天,半里外的曹某找上门来了,声称老刘偷了他家的小牛。于是事情闹到了村里,村里调解不了,又闹到法庭。

  村长一边介绍,一边领着我们爬到后山上,举目望去,山上四季常青,草料丰厚,确是放养的好地方。村长介绍说当地民风淳朴,以前没有发生偷盗的情况,可最近却发生了几起盗牛案件。

  村长的话,引起了张庭长的警觉,问:“有无报案!”

  答:“每次都报告了派出所。”

  刘某和曹某被传到村部。我先问曹某:“老曹,你说牛是你家的,那你说牛角长成什么样?”

  “角是圆圆的,顶尖尖的。”

  “毛色呢?”

  “灰白色。”

  “身上有旋吗?”

  “有,在脑勺上有一个。”

  老刘拉着大家到了小牛面前:“大家看看,牛角是扁圆型的,毛色是黄中带白的,牛身上有两个旋,还有一个在脖颈上,根本不是他说的样子。”

  老曹却坚持说:“平时谁会注意到那么细的地方,这样说明不了牛就是他的。”

  由于双方各持己见,调解无法进行。老刘要把小牛牵回家里。老曹膀大腰粗,老刘怎能抢得过他,老曹还破口大骂:“窃牛贼,我平日就最恨这样的人。”气得老刘眼珠瞪圆,他的儿子要跟老曹拼命,被我和张老庭长及时制止。张庭长口头裁定:“因刘某拿不出有效证据,牛暂由曹某领养,在处理之前不能藏匿和出卖,因春耕在即,两家可轮换用牛。”

  牛没要回,还背了个“窃牛贼”的骂名。“老天爷,牛又不说话,我去哪弄有效证据?”老刘气不打一处来。

  我关切地说:“大爷,不急!听说人可以做DNA亲子鉴定,牛应当也可做DNA亲子鉴定的。”

  老刘立即问:“这能准吗?”

  “准确率据说可达百分之九十九!”我说。

  “鉴定费要多少呢?”

  “具体我也不知道,估计要九千上万吧!”

  老刘愣了愣,还是咬着牙道:“好,法官同志,只要能还我清白,我就变卖所有粮食和家当,也要把官司打下去!”

  返回的路上,我手舞足蹈,满以为我提出DNA亲子鉴定,张庭长准会表扬我。谁知张庭长没好气地说:“净帮倒忙!”

  “怎么是帮倒忙呢,牛又不告诉法官它是谁家的,做亲子鉴定不就清楚了吗。”

  张庭长庄重而又严肃地说:“你想想:做个亲子鉴定费用上万,能买回十头牛啊,再说一个农民家里能打多少口粮,卖了所有的粮食,老?l也凑不够这鉴定费。你说牛的亲子鉴定,不误导人家吗?表面上做了鉴定,有了公正性,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并不好啊。”我听了似有所悟,后悔地说:“我原来以为当法官只要照搬条文就行,不知还这么多的学问,都怪我多嘴多舌了,这可怎么办呢!”

  张庭长和蔼而慈祥地说:“你还年轻,需要锻炼,做一名法官不容易,要想得更远些,考虑更细些,才能将案子办成铁案啊!”回到庭里张庭长立即跟派出所联系,催他们抓紧侦破盗牛案件,并将情况通报法庭。

  经派出所侦破,是从遂川县那边来了一伙窃牛贼,作案多起,在当地宰杀或贩卖,据窃贼供认,他们曾在一间牛栏里盗了一头黄母牛和一只小牛崽,牛栏前有一块石板桥和一棵桃树,偷的小牛角是圆圆的、顶尖尖的那一种,灰白色,在脑勺上有一个有旋。这与曹某在法庭上的笔录一致。

  曹某从派出所领回了部分牛款,终于承认是自己误告了老刘,并赔礼道歉,赔偿了老刘的误农损失。老刘主动撤诉,在签字时也说:“法官能处处考虑我们的利益,为百姓着想,你们是我们的贴心人。”

  这起“牛事”生非案,使我深深地认识到,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更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要有公心和良知!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