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太空的钻石买了何用?

时间:2020-05-26 15:0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林林
  “只要花300元钱,就可以购买1吨钻石!”北京市“月球大使馆”CEO李捷,近日又吆喝起了钻石买卖。他声称已拥有外太空一颗钻石星的所有权,并可以每吨300元的价格出售。据称,目前已售出6份共21吨钻石星,购买者包括艺术家和私企老板等。(法制晚报2月14日:《“月球大使馆” 叫卖钻石星 自称拥有所有权》)

  据悉,这是半人马座的一颗白矮星,3年前被美国哈佛史密松天体物理学中心探测到。这颗星已经结晶成为钻石,故被命名为钻石星“Lucy”。而今,花300元就能买到“Lucy”1吨钻石,若按当下行情计算,如果转一下手,那只怕要值好几百亿人民币哩!

  不过,且慢高兴得太早。钻石星“Lucy”距地球约50光年,且莫说眼下连美国的航天飞机都去不了,即使再过数十乃至上百年,人类也未必能够顺利登陆“Lucy”——天晓得那上面除了钻石之外,还有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所以,尽管在李捷出示的“钻石星Lucy开采许可证”上,写有持有人姓名和许可开采量等信息,但实际上不过是一纸空头支票,是永远也无法兑现的。

  再说,按照我的理解,如果没有科幻影视中所谓的外星人,那么,外太空包括“Lucy”在内的所有星座,应该是人类共同拥有的财富,其产权当属联合国。特别是在没有实际开采条件的情况下,“月球大使馆”凭什么公开叫卖“Lucy”不能实现的所有权?这么做,是否涉嫌商业欺诈?

  对此,工商部门恐怕还得出面管管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