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节日病”,2月12日,江苏泗阳县纪委选聘的百名“隐形监督员”悄然上岗,开始对全县党员干部节前、节中和节后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上百名“隐形监督员”都有哪些人?按照一些地方的习惯性做法,估计多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极少数隐姓埋名的平民“线人”。表面看来,这些以编号形式与当地纪委保持“单线联系”的“隐形监督员”,对防治官员“节日病”将产生不小的震慑作用,但从近年节日腐败屡治不愈的情况来看,对其监督功能恐怕不容过于乐观。
比如,节日期间,虽说一些人常以串门拜年为由,专干买官卖官的勾当,但问题是,这年头,谁还会拎着一大包现钞往顶头上司家里跑?带个上存一二十万元的银行卡或存折上门,不是既隐蔽又方便么?人家两手空空,满脸喜气地看望老领导,总是可以的吧?请问,这一类行贿受贿情形,谁监督得了?除非领导的妻儿是纪委安插的“隐形监督员”。但,有这个可能吗?
再比如,节日期间,不少官员一家老小今天飞三亚,过两天到大理,所有费用都由有求于他某大官人的私人老板买单。钱,对方悉数交给旅行社,发票上开的却是官员妻儿的尊姓大名。且莫说“隐形监督员”无权调看相关商务票据,暗访个中内情,即使其中有人拥有这方面的权力,可人家早就把手脚做在了前面,绝大多数情况下,你又能查出啥名堂来?
更何况,逢年过节,“隐形监督员”们也得和家人团聚,或扶老携幼走亲访友,谁会在极其有限的长假期间,像娱记中的狗仔队一样,终日怀揣几个馒头、一瓶矿泉水,睁大眼晴去盯某些官员的梢呢?
尽管有关统计表明,在每年1-2月的两节期间,行贿受贿发生率大大高于其他时段,占受贿行贿总人数的45.8%;春节等传统节日贪官收受的"贡品"占总数的86%,但我仍然以为,选聘“隐形监督员”不仅难治官员“节日病”,而且多少存在作秀之嫌。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制度建设上多动脑筋:一是节前“约法三章”,公开晓以利害;二是节中查处顶风作案者,以儆其余;三是节后根据“反腐热线”举报的线索,逐一甄别,问责到人,绝不心慈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