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需要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时间:2020-05-26 14:5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才
  机制灵活,管理有效,没有负担。这是许多专家眼中民营医疗机构的优势所在,也是它们能与公立医院“抢饭吃”的法宝。“但这些优势远远无法弥补我们在政策上受到的歧视。”深联医院廖志仁院长说,尽管许多民营医院已经通过多年努力逐步得到了老百姓的信任,但在政策层面上,税收、财政补贴、工商管理费等让一些起步较晚尚无积累的民营医院不堪重负(2月13日《中国青年报》)。

  北京新兴医院、上海长江医院、上海协和医院等一批民营医疗机构“诊疗黑幕”被披露后,几乎让所有民营医院背上了黑锅。不得不承认,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和虚假广告等问题,正是困扰民营医院的“原罪”之一。民营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似乎也正在走入这样一个怪圈:老百姓痛恨那些坑人的民营医院,民营医院在抱怨社会的不理解和政策的不公平,政府在批评一些民营医院唯利是图。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民营医院的诞生,原本是对公立医院的一种补充,有利于扩大医疗资源,方便病人看病。民营医院的发展壮大,与公立医院展开公平竞争后,公立医院必然要改善管理和服务理念,民营医院也将得到更好的生存,百姓将得到更多实惠。事实已然证明,通过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立医院的改革与管理,使整个医疗市场无论从技术、服务还是价格,更贴近老百姓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

  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在与公立医院的竞争中,民营医院更像“后娘的孩子”,常常遭遇不公平待遇。在卫生市场资源的分配上,对民营医院有诸多限制,比如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医院资格的取得、申请社区医疗准入等方面都遇到来自卫生行政部门的限制。在需要承担的经营成本方面,根据业内公认的测算结果,税收负担占就到民营医院总收入的8%左右,而公立医院不仅没有税收负担,而且还有补贴。

  同时,民营医院在行政执法中更容易遭遇歧视与不公,在执法范围和违法认定、处罚上对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采取不同的标准。从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深圳第一人民医院乱收费事件中不难发现,对公立医院的违规行为,不论其情节有多严重,社会影响有多恶劣,主管部门至多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将院长免职了事;而对民营医院——像上海协和医院——就可能是吊销执业证书的“灭顶之灾”。

  回顾民营医院的发展历程,我国直到1997年,国务院才下发《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可以兴办医疗机构,以作国家、集体之补充;社会力量和个人办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策的大门这才正式敞开。10年时间,无论是对于一项“产业”的发展,还是对于一股“势力”的崛起,本身来说时间都太短。如果没有相关的政策支持,民营医院的“鲇鱼效应”将很难发挥作用。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2日表示,“民营医院整体上面临经营上的困难和问题”,这反映了大部分民营医院的处境。打一个形象的比方,当前,民营医院就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有可能走得不规范,也有可能摔跤跌步。这些不规范之处,需要政府及早制定对民营医院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和措施,更需要政府通过政策的导向,为民营医院创造公平、宽松的社会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