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诗案免职书记履新重庆统计局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遭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2月26日,重庆市媒体正式公布了组织部的最新任命,确认了蓝庆华被任命为市统计局副局长的消息,而组织部也同时证实,蓝庆华出任新职只是换届时期的正常变动,“彭水诗案”仍处于调查之中(《现代快报》2月27日)。
且不说这起已被有关调查组确认为“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是否正在调查中,即便真的正在调查之中,蓝庆华作为一名正在被调查的干部,在被免职仅一个多后便被重任新职,这妥当吗?如果蓝庆华在“彭水诗案”中真的并无过错,此时在事实尚未澄清、责任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匆忙将其调往其它领导岗位,这对有关组织部门及蓝庆华个人而言都并非好事,因为事实未清难解公众心中必然存在的疑惑。如果蓝庆华在“彭水诗案”中真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一个滥用职权、欺压百姓,已涉嫌违法违规的官员调往另一个重要的领导岗位,却不追究其相关责任,如此党纪国法和组织纪律何在?谁又敢担保他在新的工作岗位不会又做出滥用职权的事来,到时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如此作法实在不妥。重庆市有关部门的解释显然无法让人信服。
“彭水诗案”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被列为2006年度最重要的宪法案例之一,并被看作是保障中国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方面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是由于它体现了公民权利与不正当公权力之间的对抗。有关人员的恶劣也就在他们擅自动用公检法机关粗暴践踏公民权利。可以说“彭水诗案”就是一场公民权利与官员“霸权”之间的斗争,是一场法治与人治的斗争,是一场公民权利的保卫战。当公民权利与一些官员的“官权”、“官威”相冲突时,是该站在群众一边还是与个别官员“同战线”,答案不言自明。然而,可惜的是在“彭水诗案”中,有关部门在没有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将涉案官员平级调任新职,让人难免感觉有关部门对涉案官员“爱护之深”,而对公民权利却漠视之极,实难解人们心中之惑。在现代国家,公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官员只不过是拿着纳税人的钱为公民办事的公仆,这种“重官轻民”的官本位思想应该扔进历史的垃圾篓。
因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严格处理“彭水诗案”相关人员的责任,给公众一个交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