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失信于民折射出什么

时间:2020-05-26 10:0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成应
  近两年来,山西省绛县103名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近13万元工资,一直没有结果。他们向运城市委反映时,运城市绛县副县长写下书面保证:三天之内解决,否则从县财政支出。然而,时隔一年有余,农民工工钱仍然没影。而且,该副县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去做劝解工作,本来就是让农民工回绛县就算了,“写承诺的事儿怎么能当真?”(详见3月14日《中国新闻网》)

  本来承诺三天之内解决所有讨薪农民工的工资,可这一等却足足等了一年有余,绛县这位副县长大人的承诺,不,确切地说应该是绛县县政府的承诺,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呀!如果拿去申报一项吉尼斯记录,可能都不成问题。

  要知道,这位副县长的“劝解”是一种政府行为。他的拍板,就代表了一级县政府的决定。既然堂堂副县长的承诺都不能当真,那么当初委派斯人发号施令的县政府,又会不会把农民工的事当作正经事呢?当然,在常人眼里,估计是不会不当回事的,毕竟政府才是替百姓撑腰的最后一堵保护墙。试想,如果连这一道“铜墙铁壁”都被风蚀软化了,那受了欺负的老百姓还有什么指望?但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地政府部门还真的就反其道而行之,把那些上门要求讨公道的农民工当成了“刁民”。他们不但不施以援手,帮助农民工解困于危难之际,反而把自己的承诺当成儿戏,真是令人痛心疾首啊!

  农民工生活贫苦,外出打工四海为家,浪迹天涯,就是为了生计所迫。从历年来年终岁尾的讨薪攻坚战看,农民工曾经遭受驱逐、追赶、棒打和辱骂的场景,时刻叫人历历在目!既然他们相信政府,那么政府就应该给大伙一个明确的答复和交代。当事副县长在现场红口白牙拍脑袋,当众都承诺了些什么他不知道?当看到百余农民工手握书面保证,却仍然讨薪无门时,难道他真的就没有一点羞愧之心吗?

  “写承诺的事儿怎么能当真?”这句话在表面上似乎只道出了这位副县长的麻木,但实质却折射出了当地政府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不仁与不义。首先是县政府。去年1月10日,农民工向上级运城市委陈情,当时前去劝解的副县长是奉了县政府命令才去执行任务的,应该说他与农民工协商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了县政府的意思。既然当众立有限时解决问题的书面保证,可为什么事态平息后又不履行自己的承诺?就算是一时半会解决不了,也应当及时制定出补救措施,又怎么可以无所谓地让解决农民工讨薪的事一拖再拖呢?时间竟然长达近两年之久。好好想想,农民工为何并且多次向上级市委反映情况,原因不就是县政府不为他们作主吗?

  还是古语说得好,“人当有人品,官当有官德”。对于做人,不能没有羞恶之心。用孟子的话讲,“无羞恶之心者,非人也”。对于做官,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能缺了愧怍之心,无愧怍之心就不能做一个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的好官。但遗憾的是,许多做官的人都知晓为官之道,但皆不敢拿自己的饭碗说事。譬如一些行政职能部门,每当在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与上级领导的意志相冲突的时候,由于后者往往对下级官员的前途命运掌握有决定性因素,因而官员有时就可能不得不违心地服从并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这时就会对老百姓提出的要求表现得百般挑剔和冷漠。

  当然,不管行政体制的弊病如何?但无论如何推诿,最终总会有一级政府、一个部门和一名或多名领导干部要被追究责任的。就如这位副县长,他对百余农民工的承诺,有可能是自己“口误”说错了话,正如他说的“当时去做劝解工作就是让农民工回绛县了事”,于是就把承诺当作了随意说说而已。也有可能根本就是传达上级的旨意,许个承诺,打张白条,早点完成任务达到目的就行,不管以后农民工闹不闹事,反正有政府顶着呢!依此类推,其它行政执法部门也是跟着如此……可是大家想过没有,最终的责任虽然不能转嫁于谁,但一旦在主要责任者身上进行派生,相关部门负责人终归是难辞其咎的。我们身边像类似的例子,难道发生得还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