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为何屡屡违法

时间:2020-05-26 08:0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奚旭初
  国土资源部20日发布的2006年全国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显示,去年全国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无论从案件数量,还是涉及的土地面积,都较2005年有大幅上升。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指出,违法用地屡禁不止,是地方政府主导的结果。(3月21日新华网)

  未来5年的18亿亩耕地保有量已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写进“十一五”规划,但即便设置了“红线”,却依然有地方政府在铤而走险越线。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地方政府成了土地违法问题的主体,这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地方政府的违法,不只是反映为闯土地保有量的“红线”。这些年每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案件数量惊人,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做了污染企业的“保护伞”。近年来国家大力整顿非法煤矿,然而非法煤矿在地方政府的庇护下照样顶风而上,更有甚者,干脆给非法煤矿披上了证照齐全的外衣。

  今年的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对一些政府部门的越位、错位、缺位以及部门利益化等现象,提出了严厉批评。政府部门屡屡成为代表、委员批评的靶子,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政府不当行政或违法行政多。而另一个数据,也佐证了政府部门违法行政增多的事实:基层法院“民告官”案件近些年大幅增长,有的甚至增长了200%。而政府部门败诉率高则是一个普遍特点,通常有30~40%的败诉率,有些地方甚至高达50%以上。

  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显然,一些政府部门屡屡违法违规,就是最大的忧患之一。政府要做的,是公共资源的守护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言人。而政府违法是最大的不公,它与建立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的制度结构是不相容的。在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说,政府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无法想象,屡屡违法的政府部门,能秉持公仆精神?政府部门违法现象再次警示我们,行政权力是最动态的、最容易被滥用的一项国家权力。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部门违法,当然要严肃查处。但我们更要看到,政府部门违法其实是深层次矛盾的凸现即权力的滥用。滥用权力,从本质上讲是由于制度设计本身造成的。因此除了强化问责制,更要改革政府权力运作模式。如果政府自身改革依然滞后,政府权力的运作方式得不到根本转变,那么许多问题就会久拖不决,甚至积重难返,走向反面,拉发展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