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深圳市监察局日前明确:公务员一旦出现严重的行政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问题,要以登报发表声明等形式公开向公众道歉。
不可否认,在少数公务员身上存在懒散作风,他们办事推诿敷衍,工作效率低下,败坏了机关工作作风,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如果对这些行为听之任之,不加处理,将会蔓延成风,愈演愈烈,进而使那些勤恳工作的公务员心里失衡,丧失工作热忱和积极性,造成恶性循环。深圳市政府推进“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很有必要。
只是现在是法制社会,出台任何一项政策规定都要有法可依,对不作为的公务员如何处理,不能靠某个人的一时义愤,也不能靠某一级组织的突击整治。而是要根据公务员不作为的情节和后果,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处分的有关条例,对公务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提起行政诉讼。
至于登报道歉,实在于法无据,出台这样规定,让人感觉政府在滥用权力,在挥霍浪费公共资源,是一种典型的乱作为。
以政府的乱作为,来整治公务员的不作为,这样的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