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胸前挂着的钥匙,再也无法打开家门了。因为“吃人河”夺去了孩子的性命。央视2007年315晚会上最震撼人心的案例,发生在福建省三明市:贯穿市中心的沙溪河夺去了二十多条生命,其中多数是小孩,原因是护栏形同虚设,“亲水”台阶将鲜活的生命引向死亡深渊。最让人愤懑的是镜头里相关部门的领导,他们不仅冷漠,而且“坦然”!
央视315晚会之后,估计福建省的领导、三明市的领导、三明市职能部门的领导,照样睡觉睡得很好!指不定他们还想:你315晚会来管这个闲事干吗?其实去年12月的《南方周末》,就在醒目位置大篇幅报道了三明市这个“吃人公园”的事件,官员们至今不是活得很好吗?这个世界,最难的事还是区别真伪、是非与善恶。这都是最简单、最基础的,而恰恰是最简单、最基础的是最难做到的,对于官员来说尤其如此。百姓可以“我有问题问总理”,那么,有了人命关天的问题,问问你三明一个市长、一个处长局长总是可以的吧?如今,百姓心中的最大问题是:三明市的“一把手”该不该引咎辞职呢?或者被罢免?直接责任人是不是要负刑事责任?
从1998年到2006年七年的时间,那么多生命的逝去,有关方面的人都“高高挂起”,为何他们没有作为?他们死不承认与自己有什么干系,这也是一种“博弈”,他如果现在承认自己有直接或间接的责任,那等于现在就认输了,这是要失去自己位置的“稳定”的,而对于官员来说,自己的稳定压倒一切。尽管如今在各种责任事故中,责任官员受处理后多数能够东山再起,换个位置照样做官,但那毕竟不是什么好事,所以他们在万般无奈垮塌倒台之前一定是死扛到底的。不仅过***扛到底,现在死扛到底,将来也要死扛到底;不仅现在已出镜的官员死扛到底,背后没有出镜的官员、三明市更高级别的官员也会死扛到底——这是一种基本态势。
一个和谐的社会,每位公民都必须充分获得“免于恐惧”的生存自由、享受“免于恐惧”的生存权利。“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这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的清晰规定。民生安全涉及的领域是很多的,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公共安全,都与百姓密切相关;其中的公共安全,是政府提供的公共品。当企业、私人提供消费品的时候,对消费者利益有侵害,消费者要维权;那么,政府提供的公共品如果不安全,危及百姓的生命,难道不能维权吗?政府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安全,这在现代国家是一种常识。政府举办一次大型活动,如果出现安全事故,一下子死了好几个人,那必定就有人引咎辞职,甚至有责任人锒铛入狱;而政府提供的休闲场地、公共设施,如果出现安全事故,陆续死了几十个人,难道就没有人担责吗?
公民生命权与安全公共品之间,是一种依存关系,公民生命权有赖于安全公共品,政府完善提供安全公共品,才能保障公民的生命权。那么,在公共安全领域,真正不够密、不够高的“栅栏”是什么?是背后无形的“栅栏”,对官员制约、监管的“栅栏”疏而无当。国家安监总局官员表明要盯住“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那么,究竟谁是“公共安全第一责任者”,究竟谁来盯住“公共安全第一责任者”?前一个“谁”不难确定,后一个“谁”必须明确——它必须是公民百姓。
“两会”结束后的3月16日,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其他权力”,这是说得非常到位的话。面对连续夺命的公共安全问题,那么,当地的“政府工作人员”,谁赋予了他们“不负责”的权力?估计他们每个人都懂得“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的真理,可是,他们现实中感觉不到权力真是人民赋予的,而“深切感受到”的是“权力是组织赋予的”。他们也会说“解决民生问题就要让人民快乐和幸福”,但他们不以为死了二十几个人有什么“不快乐”“不幸福”;你能指望当地官员能够“用毛笔亲笔给孩子们的在天之灵”写回信吗?
想把“315”变成“365”,也就是一年365天“天天315”,那是巨大的难题。公共服务、公共保障、公共安全领域出问题,要找政府官员而不是厂家商人“讨说法”,更是难上加难。但是,我们不能知难而不为。这里的正道,就是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所说的:“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减少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目前情况下,“人民”对“政府”的“监督”,还难以找到有效通道,只能让有良心的媒体来“代言”。有一天人民能够真正监督政府、制约政府的官员了,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官员的冷漠才能融冰,百姓的安全才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