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乱作为祸烈于不作为

时间:2020-05-26 07:4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吴仁寿
  最新一期的《?望》新闻周刊撰文指出,近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屡屡出现比行政“不作为”更可怕的“乱作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利益带来严重损害。文章披露了部分地方政府“乱作为”的诸多具体事例(3月19日中国新闻网)

  事例之一:2006年4月30日18时,陕西商洛市镇安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尾矿坝体加高施工时发生特大溃坝事故,造成15人死亡、2人失踪、5人受伤、76间房屋毁坏,经济损失约5000万元。而正是陕西省安监局个别工作人员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行政乱作为,使其在镇安金矿特大溃坝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调查发现,陕西省安监局法规信息处通过本处室培训,为社会各类人员颁发500余本安全评价人员任职资格证,其中违规为未经培训的社会人员发证100余本,违规为一名现役军官发证1本。而该军官正是为镇安金矿出具了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陕西旭田公司经理韩伟。

  另外,从1997年起,镇安金矿已4次违规扩容加坝,使该矿尾矿库成为危库,早应关库抢险,加固坝体。但2004年6月,陕西省安监局监督一处副处长曹虎带队进行安全评估,却未发现该矿在没有勘探资料、没有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没有正规设计的情况下,多次擅自扩容加坝,使坝体处于临界危险状态的情况,在收取3000元安评费后,竟做出了该矿尾矿库“属正常库”的评估结论,使其对该矿继续使用危库并实施扩容加坝起了误导作用。

  行政“不作为”是指政府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失职行为。而像这种行政“乱作为”却是在其位“乱”谋其政,是一种明显渎职行为。它不仅导致国家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还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更大的破坏性,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福祉。

  之所以出现行政“乱作为”,笔者以为,除了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外,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行政“乱作为”中获利、拿公权作私下交易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而要遏制行政“乱作为”,必须从防止滥用权力的制度建设入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同时,严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让行政“乱作为”者丢人丢官,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乱作为给现实工作带来的危害。

  两会”结束后的3月16日,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其他权力”。但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都能以总理的教诲为行动指南,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作,防止越位滥权,从根本上遏制行政“乱作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