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携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前往市人大征求意见现场,深圳市政府秘书长唐杰代表市政府表示,再次要求政府各部门落实责任、履行职责。近年来,深圳在政府各级部门中狠抓责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曾多次强调,政府部门失职、渎职须公开向市民道歉。(3月19日《人民日报》)
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因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向百姓道歉,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因为降低能耗未达标而向大会作了检讨,结合此前各地层出不穷的官员道歉行为,有越来越多的人呼吁道歉应该成为官员担责的一种常态模式,官员道歉应当普及化。
在中国现实环境下,尽管官员道歉较之绝对威权是一个明显的进步,但这并不意味着官员道歉越多越好。去年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彭水诗案,限制秦中飞人身自由的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就作出过道歉的行为,可是道歉之后的结局却是原县委书记蓝庆华被平调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此举引起人们普遍质疑和强烈不满。如果官员道歉与事情的结局是如此关系,那么道歉是不是也可以成为日后被提拔的必要工作经历?
道歉语词再精彩,态度再真诚,有一段漂亮的下文才是人们真正关注的。从实际效果来看,很多时候我们的官员将道歉视作一种临时的情感行为,这种行为不能持久,除了展示的那点服从姿态外,几乎不具备任何意义。
现在官员道歉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对象模糊化和权力私有化。很多道歉的官员常常以“广大市民”、“某区民众”、“某某群体”等作为道歉的对象,没有明显的针对性,但人们总是面临具体的问题,加之公共精神还不普及,以集体的名义问责政府显得比较困难,最后问题只会不了了之;有些官员道歉是假,害怕上级追究是真,道歉不是基于内心的反思,而是害怕自身利益受损,道歉不是为没有解决好人民利益问题而反躬自省,而是实践一种规避责任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力。
现在,官员道歉之所以成为一种稀缺品,是因为民众长期处于一种并不正常的权力环境之中,受到权力侵害的大有人在。在一个权力弊端还较为明显的制度下,将希望交付官员道歉的普及,结果只会是让人民利益进入另一种难以维护的状态。如果不从根本上致力于权力环境的改善,不在官员责任追究制度上下功夫,不将问责官员的权力交付人民,即便官员道歉普及了,也只是修补了官员制度的脸面,而没有涤清权力制度的灵魂。
官员道歉应基于符合宪法精神权力意识之上,权力的壁垒打不破,官员道歉的效果难如人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