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为民工找工作未必是好事

时间:2020-05-26 07:3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林林
  3月13日上午,在石家庄市裕西派出所会议室,两名来石打工的农民与一企业老板签下了用工合同。十几天来,该所已为15名农民工联系到了合适的工作。

  派出所为何要为农民工找工作?报道称,部分农民工由于缺乏技能、经验和法律知识,常常遭遇找工作被骗或拿不到工资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埋下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基于此,裕西派出所便与辖区内劳务中介机构联系,要求遇到有特殊困难的农民工时,提醒他们到派出所求助。

  应该肯定,裕西派出所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我认为,由派出所出面为农民工找工作,恐怕不值得宣扬,更不宜倡导。之所以这么说,理由大体有三。

  一是可能干扰派出所的主要工作。派出所的职责是为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共安全服务,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在目前警力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如果为了消除辖区内某种治安隐患,派出所主动为陷入困境的农民工去找工作,那势必会影响派出所履行其应尽之责。

  二是可能有碍劳务市场管理。农民工进城找工作,一般都得通过劳务中介机构,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派出所间接或直接插手劳务中介,一则存在权力越位之嫌,二来不利于相关部门对劳务市场进行统一管理。

  三是可能消弭用人竞争机制。通常情况下,派出所民警到辖区内企业去为农民工找工作,企业即使对派出所力荐之人的技能再不满意,也多半会“不看僧面看佛面”,并当场表示一一接受。这样发展下去,固然为派出所“消除”了可能构成的治安隐患,但对企业而言,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则将被冲得七零八落。

  所以我认为,派出所理当集中精力干好自己份内的事。至于为农民工找工作,还是让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去做比较好。